本人在南江工作生活,经常也在怡朵消费。2023年6月12日下午17点35分,我在南江县大堂坝怡朵购买了40多元(会员充值50元)的蛋糕面包,准备将其作为13号14号的早饭,购买时没看蛋糕和面包日期,销售人员也没有任何告知是临期食品。今日14号早上拆开一面包食用一口后,明显感觉面包发酸,一看保质期,写的10号生产,保质期截止12号(见附件)。随即致电大堂坝怡朵,第一通电话怡朵方没有任何想解决问题的意思,也没有反思为什么卖临期食品,反而指责我为什么不购买当天吃完?我答复说我是当天下午5点30来买的,一般情况不可能买来当晚饭吃,是买来当后面2天早饭。然后加了微信沟通,我把相关付款凭证和食品照片发过去了(见附件),随后怡朵工作人员又打给我第二通电话,又提出了附件中离谱的2个观点。 今日遇到的事情很气愤,几十块钱是小事,对怡朵处理问题的态度很气愤、很后怕,后怕的是南江长期在怡朵消费的顾客是否会面对我同样的问题,后怕的是抵抗力差的小朋友老人吃了这些因“临期”而变成“过期”蛋糕面包产生的不良反应,后怕的是临时食品也不提醒顾客是否是怡朵常态?必须要为南江长期消费怡朵的老百姓发声!恳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视,与怡朵理清“当天过期”的临期面包蛋糕“能否卖”、“怎么卖”的行业执行标准。作为消费者,也希望怡朵这个本地企业持久壮大,服务好当地百姓,但吃人血馒头的方式不可取。(备注:已查阅临期食品不是过期食品,是可以销售的,但需提醒顾客,让顾客自愿选择,不是默不作声坑一个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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