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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都—“公寓”虚假宣传重灾区,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3-3-22 10:28
标题: 成都—“公寓”虚假宣传重灾区,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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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限购后,成都大量的写字楼内部分割,以住宅布局设计呈现与房地产市场,借“公寓”之名,宣传“不限购、不摇号、商住两用、可居住可办公”。近两年引发各楼盘大批业主维权,民声哀怨,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控制度,对土地用途进行了明确的分类,未经批准禁止改变土地用途, 2017年3月份成都市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一进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规定:“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严禁改变为居住用途;不得采用住宅套形式布局与功能设计;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官媒误导性报道:四川电视台SCTV-4、公共、四川观察等频道在2018年住宅限购“515”新政后的,对办公房产做失实报道:新闻中,围绕“住房限购,买不到住宅转而买公寓””限购之下公寓走俏“展开,将办公类房产称为“公寓”,并通过暗访形式向受众展示房产销售方视角,并由此连线专家(刘璐)发表误导性言论,让我们错误的认为,40年产权的“公寓”产品有住宅的配套和居住属性。造成百姓对“公寓”产品产生错误认知。对于公众来说,电视报道具有权威性,也最希望听到专家和学者的声音,在民众疑惑甚至面临恐慌时,专家的言语和指导有时候至关重要。不实的新闻报道一经转载、传播,比虚假广告更为恶劣,覆盖面更广、影响更大。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监管缺位:2018年成都市大街小巷、网络、甚至是主流媒体对办公用房进行一系列引人误解的宣传、报道,做为监管部门,并没有站出来帮助消费者正确理清商办属性,同时,一个楼盘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销售各个环节都有政府监管,然而,层层监管之下,让一栋栋办公写字楼拥有住宅的配套设施,变成了类住宅,为开发商虚假宣传“创造”了条件。作为众多购买“公寓”的受害者之一:作为一个还没有解决住房问题的工薪阶层,[size=18.6667px]买房是我们人生中最大的一笔硬性消费,由于交易频次少,也缺乏专业辨别能力,我们所接收的信息是这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带来的,当网络、中介机构、亲戚迫于、甚至是主流媒体、地方电视台、专家,都在误导性描述“公寓”的时候,“40年产权的公寓能居住”的认知已经根深蒂固了。结果花近百万元买来的却是一间公摊近百分之四十的办公室!     在商业地产库存积压、空置率高、租、售不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之下,开发商将写字楼内部分割成小空间,通过样板间、户型模型、宣传广告等方式进行一系列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对外销售,以达到转移风险、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而政府监管部门,不但没有履行监管责任,任其发展,导致“商改住”成乱象,反而官方媒体发布失实新闻报道,导致百姓认知错误,根深蒂固!依照法律规定,管理社会、经济事务,是政府的职责。政府的一切行为应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以民众利益的实现为归属。政府作为公权力的执行者,有必要借助公权力来对消费关系进行适度干预。新闻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传播国家大政方针的重要渠道,是思想政治工作、民生问题的重要阵地。从某种意义上说,新闻传达的是党和政府的声音,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无论是电视台还是专家,在公众平台发表言论时应当更为审慎、严谨。如果不严格把关,就会造成失实报道,这些报道一经传播、转载便会导致受众认知偏差,对社会对百姓造成伤害。同时也影响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与公信力。“商改住”乱象,违反国家现行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让老百姓利益受损,民声哀怨。有用于居住、有用于民宿、有用于办公,人员混杂,存在安全隐患。“商改住”也改变了城市功能布局,不利于城市发展,百害而无一益。  成都市政府欠所有购买了40年“公寓”的消费者一句道歉,不要“装聋作哑”,请站出来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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