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8日、8月20日,永修县环境监理大队分别下达环境监察现场记录,并提出现场处理意见:1、对现场监察问题进行整改;2、规范厂区环境,完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严禁切割打磨废水超标排放;3、规范物料存储,完善“三防”措施,降低环境风险;4、我局将依法依规对你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处理。县生态环境、江上乡等部门多次到我厂口头通知我公司拆除,导致我公司2019年4月停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 e/ _ N8 ~! B" h" x, N9 z z+ K 按理说,合法的招商企业遇到问题第一时间要去协调解决好 ,环评还审批通过两次的企业(2008年6月和2016年11月份经环保局四个副科级干部亲自验收,县里还下发备案文件),突然一夜间因湿地环保问题而立即要拆除。经多方交涉半年多后,乡里才请了评估单位,拆迁费至今还未全到位。当时要立即安排安置厂区问题,但经多次反映无果,至今迟迟未予解决土地使用问题,无法加工造成巨大损失。& c$ L" S! u5 \+ N* Z; m
本来政府最起码有个怜悯的心帮助企业,反而在矿山上不断的找麻烦。自鑫磊公司2022年7月31日采矿许可证到期,不予延续后,公司就安排清理矿区尾矿石渣。+ w, U5 X0 S1 T, y, b
江上乡的个别领导一直不关心企业正常事宜,而恰恰相反,设各种卡住企业正常生产,随便叫村干部现场叫停生产、赶走作业工人、挖断路,理由是尾矿归属问题。后经市、县国土局确认是属于鑫磊公司所有,而后继续要求企业写个承诺书,写好后又叫停并挖断路。0 G [, Y6 U! T* f
鑫磊公司写了承诺书,安排2023年5月底结束,交给了乡领导张某某。过两天又不行了,又派人挖断路,说要做修复方案(不知哪个出的主意,我们以前修复方案都做过,还有开采时之前三合一方案都有做过,强行说不行,后来国土局分管领导没办法就通知公司去做),但做这修复方案要一个月时间,要经过专家评审,市国土局确认同意。- d4 k: Z, i. n6 R0 j
鑫磊公司要求一边做一边清运废料渣,乡里就是不同意,白白浪费一个多月时间。到了2023年1月3日方案出来,县国土局已通知乡里可以了,并且方案已提交乡领导胡某某。因为当时乡里口头承诺一出来就可以清运,后来又不行,理由是年终马上要过年了,考虑安全问题,要求明年初跟国土局人员过来说清楚再定。 : e, p6 ^+ @/ A
就这样,矿渣一直停在那边。到了春节后(2023年2月5日),经县国土局人员前往乡里调研。可乡里又出了一个主意,又叫我做个修复计划。无奈之下,又通知第三方做了修复计划交给乡里,什么条件都跟乡领导李某某谈好了,国土局分管的张局长亲自在场,乡里和耕源村主要领导也都在场。第二天乡里又不让清运了,理由是要撤诉向县里的一个诉讼(因为向市法院诉讼是为了促谈解决问题,由于4年时间政府的不作为,拆除后,政府扯皮没人管,不安置造成的损失,即设备在露天环境风化腐烂)。 8 L7 S5 N7 T! Y# G 一直这样又不让清运矿山上的废石渣,乡里指派村干部来现场阻止和告知:只有清理掉废石料,才能按国土局的要求修复矿山、复绿等。 ' q+ @( x# U, c8 ~. g+ b8 W: a 如此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造成企业耗费巨大费用。这与国家“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鼓励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的要求格格不入。还有具体问题有视频、录音无法一一列出,我的精神都快被折磨得抑郁,常常夜间难以入眠,亏本企业还无端被地方个别领导施加长达4年的折磨。* l; X+ T! c2 r/ ]
“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企发展”,不能光停留在口头上,需要落实到行动中。望上级领导引起高度重视,真正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维护民营企业的正当权益。0 e6 U) g' p- G' U
(来源:东方时报网 http://www.orientaltimes.org/cj/qy/1120.html) $ J @: H& M+ G$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