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发起网络募捐获数百人打赏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案二审宣判。法院判决刘鑫支付近70万赔偿款。
近日,刘鑫对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并表示会公示去向,打工挣钱后会全部归还,得到了数百人打赏。
据青岛中院的二审判决书,刘鑫(现用名刘暖曦)需赔偿的数额,除了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江歌母亲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外,还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
二审宣判后,1月2日晚,刘鑫通过微博发文称:“法院既然这样判了,我只能扛。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希望有机会报答。”
刘鑫火速重开新号再度被禁
江歌母亲江秋莲1月3日在微博发文称,刘鑫屡次因违规被微博禁言,目前又再次注册新账户,并持续在网络发布歪曲事实的文章,还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申请管理员关闭刘鑫账号。
对此,江秋莲表示,这是刘鑫在微博被永久禁言的第四个账号。
涉嫌违反《民法典》一般性规定
针对刘鑫发起网络募捐一事,记者采访了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
对于刘鑫发起网络募捐是否违规一事,张律师表示,自己也一直在关注这个案件,“对于自己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刘鑫居然想通过网络募捐的方式来完成,这应该是第一例。我以前没见过类似的案例,这也违反了《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一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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