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男子怀疑妻子出轨,在家安装摄像头监视妻子的一举一动。结果发现妻子不仅出轨,出轨的对象也让男子崩溃。
家住山西晋中的贺某和妻子小芸结婚多年,两人在父母的帮助下买房定居。可看似幸福的夫妻俩,感情却并不美满,特别是贺某发现,妻子对自己越来越冷淡敷衍。2013年6月18日,对夫妻俩而言是一个特殊的日子。
5年前两人在这一天举行婚礼,一起迈入婚姻殿堂。可5年后,曾经恩爱的夫妻俩,变得形同陌路。小芸没有给贺某准备丰盛的晚餐,贺某也没有准备贴心的礼物,夫妻俩将这个纪念日过得比平日里还要平淡。
趁着妻子外出的空隙,贺某在网上买了好几个摄像头,安装在客厅和卧室中。随后贺某对妻子称要出差几天,最早也要下周才能回家。听到这句话,妻子小芸不由有些喜上眉梢,不过她很快还是故作镇定,掩盖了自己的表情。
前两天妻子并无异常,只是过着和往常一样的生活。直到第三天下午,一个熟悉的身影来到了贺某家中。一开始男子背对着摄像头,贺某还看不清他的脸,直到妻子和那个男人勾肩搭背,并在客厅里发生关系时,贺某才看清男人的真正面目。
原来妻子出轨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贺某的堂弟小贺。贺某和堂弟从小一起玩到大,贺某在晋中扎根后,还帮小贺找了工作,对堂弟可谓尽心尽力。没想到堂弟竟然和贺某的妻子搅合到一起。
越看越气的贺某当即去五金店买了一把榔头,趁着夜色摸回家。结果刚好遇到下楼买烟的堂弟。贺某不由分说,直接拿着榔头狠狠敲打小贺的头部,将小贺打得头破血流。小贺自知理亏,吃痛之下用最后一丝力气逃离了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前提是,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标,案例中的贺某本就充满杀心。他明知道用铁锤袭击小贺的头部能够造成小贺的死亡,还义无反顾地实施暴行。无论是动机还是行为,都属于故意杀人罪。
因此法院最后做出审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贺某有期徒刑7年。就在贺某刚刚入狱没多久,小芸就与他办理了离婚手续。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丈夫在监狱服刑期间,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一般情况下会判决离婚的。
只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小芸在和丈夫离婚后并没有放弃小贺。即使小贺遭受重伤失去了语言能力,小芸还是毅然决然地和小贺结婚,两人婚后离开了山西,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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