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7月7日1时许,李某某与林某波在温岭市某某村某KTV旁某桥边草丛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
李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并追缴人民币五百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岭市拘留所执行(执行期限自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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