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始,河南省酒酒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郑集乡徐庄行政村梁集自然村21号,系河南省粒粒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与湖北省枣阳市环城街道办事处杨坡村部分村民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2022年4月6日,该公司将流转的耕地转租给反映人,并签订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转租合同》。合同约定,甲方(被反映人)将位于枣阳市环城街道办事处杨坡村100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反映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每亩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每年630元,转租期限为一年。后期,反映人又续租300亩,总计1300亩。反映人已分批将土地租金82万元全部付给被反映人。# |( k c! e. V6 `1 W1 R; Z$ R
合同还特别约定:“甲方应把符合农业生产经营条件的麦田土地于2022年5月15日前交付给乙方。”反映人曾多次要求被反映人确定所转租地块,而每次被反映人的代理人刘某发、员工王某海到地后大手一挥称“这片100亩,那片200亩……”不予确认,并声称公司在杨坡村租下3000多亩耕地,付给农户120万元。 ]5 K3 q* |: n" I 原文:http://www.zgcjxw.cn/show.asp?id=25837 ! T) c* ^. F1 E4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