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4人与河南省酒酒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转租合同》,合同约定转租面积1000亩(后续300亩,总面积1300亩),每亩地每年租金630元,总计82万元,租期一年。我们按合同约定已将82万元租金全部交给该公司,并已将所租土地全部种上高粱。可是经过实地测量,面积只有435亩(含合同外100余亩新开荒地)。”6月13日,吉林省松原市的张先生和李某贵、张某兴、张某4名农民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发现被‘忽悠’后,我们要求该公司返还多收租金,遭到该公司拒绝。无奈只好求助于上级领导,讨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 O! d3 L! A' G! N% I-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