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申诉人的实际损失包括书店和打印店。申诉人在被申诉人的校区开设“三折书店”是合法的经营者,申诉人在“三折书店”添置打印设备为被申诉人在校学生提供打印业务和解决部分贫困学生勤工俭学平台,被申诉人是同意的。并且,被申诉人有部分打印业务也是到申诉人的打印店办理的(有发票佐证),因此,被申诉人非法阻扰申诉人“三折书店”的正常经营所导致的损失,包括申诉人书籍和打印设备。; [+ O1 C1 w Z n 其三,被申诉人张贴“女生宿舍、男生止步”是恶意毁约,其校区男生、女生一直有混居事实。被申诉人个别领导想帮其亲属占领申诉人“三折书店”的有利位置,借故学校整顿为由,在申诉人的书店门前张贴“女生宿舍、男生止步”的公告,并安排安保人员值守大门,不准“男生进入”;而实际情况,被申请人所在的校区(开元校区箐园5号楼)至今都是男生、女生混居一栋楼房。由此可见,是被申诉人想驱赶申诉人进而达到因申请人无法正常经营而自动关门停业的目的。& b1 _$ c3 T% u g" M 其四,涉案主要证据《合同》是伪造的,申诉人当庭提出异议,并要求进行字迹鉴定,一、二审均没有依法支持。本案一、二审及再审庭审质证过程中,被申诉人分别向法庭提交了一份2013年度过期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当即认定该《房屋租赁合同》“曹文新”的签字是伪造或者冒签的,申诉人当庭要求对落款签名“曹文新”字迹进行鉴定,但是,一、二审及再审均没有支持申诉人的合法请求,导致本案的基本事实没有调查清楚。. F. [, E: S3 T) ?8 s" b2 Q8 z0 ]/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