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居民林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在一起林地投资纠纷案诉讼过程中的困惑和忧虑。恳请上级领导明察秋毫,秉公处理,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当事人正当权益。 9 Z" q- [; F( M$ i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林先生陈述了事情经过:2014年,台州一男子忽悠我去云南省梁河县投资林地。当时,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的董某维说,在他老家一片林卖120万元,承诺十年后可以有十倍利润。他参股20%,出资款由我先垫付,他向我出具借条,当时的120万元全部我投资,约定每个月付利息,五年后本金全部还我。后来我才知道,这一片林地是董某维和他的兄弟、朋友一起承包的。他还把别人的林地一并卖给了我,从一开始就在骗我。! v6 a" W( Q, B
我与董某维合作,违约责任条款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是云南梁河县法院在没有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作了错误判决。对我有利的证据完全不用,却支持了董某维不合理的诉求。我证据确凿,120万元被他们这些人骗的血本无归。云南梁河县、浙江宁波两地我都报警过,但是都让我去打官司,而法院的不公平判决让我心灰意冷,倍感无助。当初他们把我骗过去投资,却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司法的公平、正义何在!为什么受害人没有办法用让神圣的法律来维护自己!(来源:林业资讯) 6 h: l/ P# U. U* {" K"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