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是指一种民事行为人。
一些民众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法律途径主动打击市场流通的假冒伪劣产品,对市场消费环境起到一定净化作用。但由于从事这个职业的人鱼龙混杂,职业打假走到今天备受争议。
01
150碗扣肉重罚5万,农妇痛哭
本以为是一单大生意,结果却等来一份起诉通知。
最近,“重庆农妇卖150碗扣肉,被举报为三无产品”的消息迅速冲上热搜。
视频里,农妇毛妈妈面对记者崩溃痛哭。
还原整个事件,让人唏嘘。
农妇毛妈妈厨艺精湛,尤其擅长制作泡菜、扣肉,于是家人注册成立一网店,一些风味土特产由她在家里做好,再拿到网上去卖。
2012年7月,黑龙江人邵某突然下了一份150份的大订单,总共4500元。
邵某是回头客,以前买过3份,因此毛妈妈她们毫不设防。
同时由于数量大,催得紧,他们都还没来得及给食品的包装贴上写有生产信息的标签。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他们一家人倍感煎熬,痛苦不已。
2021年9月,邵某一纸诉状将网店法人王女士(毛妈妈的儿媳)告上法庭,称网店销售的熟肉为无生产日期、质量证明、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要求退还那150份扣肉的款项,同时赔偿十倍货款,共计近5万元。
一审、二审判决,王女士均败诉。二审判决书显示,王女士在上诉时称,卖给邵某的150份扣碗不是预包装食品,而是具有合法资质的散装产品,生产销售渠道合法。
但法院认为,王女士的网店向邵某出售的产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涉案产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毛妈妈倍感心酸,老实本分做了多年的扣肉,想不通为啥突然就变成了“三无产品”。
加班加点熬夜赶制出150份,到头来还要赔偿这么多钱。
二审败诉后,被告王女士表示会继续申诉再审。
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网友们对此展开了激烈争论。
部分网友认为,王女士经营的是有营业执照的小作坊,必须要承担经营责任。
但大部分网友认为,王女士只是通过网络销售自制食品,产品并非假冒伪劣,更多是因为没有贴标签被判不合规。
如果这都违法,那市场上面的摊贩大部分都没法干了。
另外,最让广大网友义愤填膺的是,邵某明知是“三无产品”而故意大量购买,就是为了“一赔十”的索赔款,明显动机不纯。
口口声声为了正义,为了消费者,可既然要打假,为什么第一次买3份肉的时候,不出来“主持公道”?
行为十分让人不齿。
一些人以赚钱为目的,利用商品过期或商品漏洞问题故意大量买入,然后通过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赔偿财物的行为。
通过类似的恶意碰瓷,合法钻漏洞,让商家付出不合理的成本,他们获取不合理的收益,破坏了市场。事件还在发酵。
打假人邵某也被网友陆续爆料:
邵某涉及多起诉讼!他在2021年对重庆多家小作坊、副食店提起诉讼,甚至有一家小超市被他多次起诉。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有市民爆料投诉,邵某留给法院的家庭住址是假的。4月23日,江北区某小区业主张女士反映,“农妇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事件中,判决书上邵某的地址是她家的地址,而自己根本就不认识邵某。
同时,不存在任何房屋租赁关系。
打假不是碰瓷,连向法院提供的地址都是假地址,这样的职业打假人有何可信度?
02
“一盒茶叶,差点让我倾家荡产”
“就因为卖了一盒茶叶,我差点就倾家荡产。”
向建华回忆起过去一年多的经历,心里仍是后怕。
对于一些“职业打假人”处心积虑的碰瓷行为,他表示十分厌恶和愤怒。
2020年10月9日晚8点,在家陪娃的重庆茶商向建华突然接到店员电话:“那几位客人又来了。”
向建华的茶坊在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开了近十年,门店一排产品展示柜的最上面摆着一盒特制金骏眉。
向建华说,那盒茶是金骏眉研发公司推出的十周年纪念礼盒,有市无价,他托私人关系辗转买到,收藏作“镇店之宝”,不对外售卖,也未标价。
店员小妹提到的“那几位客人”已经到店里逛过多次,每次都选在向建华不在的时候。
这次打电话来,店员说客人一再软磨硬泡,想买下这盒金骏眉。
同时客人表示买茶是为送礼,而收礼者也喜好茶叶收藏。
电话中,向建华让店员转述,私藏茶没有标价,市场拍卖价10万元。
他原以为对方听到价格后会知难而退,但令人意外的是,隔了不到两分钟,“客人”已经刷卡付款。
这笔生意来得蹊跷,更让向建华意外的是,时隔半年,他收到一张法院传票,让他于4月29日到两江审判区第6法庭应诉,原因竟是“那盒收藏版金骏眉过期了”。
原告提出,其购得的“正山堂·金骏眉红茶”外包装标示生产日期为2015年7月6日,保质期为36个月,被告在销售给原告时已过保质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退还货款10万元,并赔偿原告100万元。
“就因为卖了一盒茶叶,我就要倾家荡产,让妻儿受牵连跟着受苦?”
向建华气愤、委屈,一审在他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不出意外地败诉了。
向建华马上提请上诉,并联系武夷山茶叶同业公会,协助出具了一份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函,表明红茶为全发酵茶叶,茶性稳定,产品标注“36个月内饮用最佳”,并非指超出36个月即不能饮用,在保存得当、符合正常储存条件(避光、防潮、防异味)下,可长期存放。
二审驳回原判,向建华胜诉。“诱导商家出错,如让商家更换外包装,或是购买纪念品后拒绝加盖日期,时隔几个月,等店内监控被覆盖后,再以食品过期、系“三无产品”为由,将店主告上法庭。”
向建华事后总结分析,那些所谓的“打假者”全是套路和算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现在有客人要求购买试喝小样,他也不敢卖了。
店里但凡有上千元的单子,他都要亲自过问,反复确认没有异常。
“只要有一点可疑,我宁可不赚这笔钱。”向建华说。
“套路打假的隐性伤害是更长久的,它破坏的是一个地区诚信经营的秩序和环境。”
向建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03
别让英雄变“狗熊”
从1995年“中国第一打假人”王海出现至今,打假行业几经沉浮,打假者时而被奉为“英雄”,时而被人鄙夷。
一些商家很直接表示:
“他们就是在借机敲诈!”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禁止食品药品领域以牟利为目的的知假买假行为。
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胡来。
2022年初,来自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的19岁青年陈之强,再次把这个群体推上风口浪尖。
这一次,“打假”职业带给他的不是高额收益,而是可能的牢狱之灾。
2021年底,徐闻县法院给陈之强寄出一份《民事裁定书》,认为他一年时间里起诉800余次,次数多,周期短,主要目的是为了个人利益,其行为已构成了对诉讼权利的滥用。
同时认为,陈某部分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将其犯罪线索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2021年12月16日,徐闻县公安局立案,决定对陈之强涉嫌敲诈勒索案进行侦查。
截至现在,事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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