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说的是男女人生最重要的两件事一定不能选错,女性更是一定要注意自己看人的眼光,如果遇人不淑,一辈子都有可能在痛苦中度过。
但实际上感情这事不分男女,诗经《氓》中虽然说“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但是也有很多女人薄情寡义,也有很多男人忠诚专一,主要的还是要看各人的际遇,能不能遇最适合自己的人,一切都还要看运气。
湖南的杨传(化名)在隧道管理处上班,本以为自己是受到上天眷顾之人,没想到后来却也成了看客眼中的笑话。
他们俩并不是经朋友介绍相识,而是自己在网络上聊天认识的,杨传自己本身患有口吃,在生活中与人交流并不顺畅,在网络世界却能侃侃而谈,他与一个叫苏苗(化名)的女孩子在网上相谈甚欢,没多久之后他便认苏苗做自己的干妹妹。苏苗出生在湖南岳阳,家境贫寒,从小到大身体都不好,一直很虚弱,就算已经成年了也总是要去医院,杨传在得知干妹妹还有这种事情之后非常着急,带着她去医院检查看病,为了让她能够好好休养,还将她带回了自己家中让父母照顾。
两人并无血缘关系,但是杨传却对她如此之好,如果说仅仅是因为两人聊天投缘是不可能的,都说男女之间没有纯友谊,苏苗也知道杨传对自己其实有爱慕之心。在她病好了之后,杨传果然跟她表白了。
按照苏苗自己的说法,反正到时候也是要嫁人的,嫁给杨传至少还对自己挺好,婆媳关系也不会太僵,所以她就同意了。杨传家里经济条件比较好,杨父杨母的人脉比较广,所以婚礼当天很是隆重,杨家在办酒席上面花了不少钱,也足见他们对苏苗的重视。
这件事后来还是被公婆知道,他们娶苏苗进门最大的愿望就是抱孙子,儿媳妇却不问他们的意见擅作主张去了医院,这让他们很难接受,所以对苏苗也不在阿星从前那般好,话里话外有时候还会故意挑刺。
就在结婚之后两个月,她不告而别,转身寻找自己的自由天地,她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好了,可以用自己的双手打拼事业。
杨传和父母四处寻找,一直都没有她的消息,直到五年的时间过去,苏苗才终于再次出现在杨传的面前,不过她并不是回来和杨传好好过日子的,而是和他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苏苗与杨传两人已经五年没有见面,自然也就符合分居两年这一情形,所以法院在受审之后判予两人离婚的可能性极大,不过法院在接受所有离婚案件前都会先进行调解,夫妻之间可以协调的也尽可能先调节,不过苏苗与杨传的家人并没有调解达成共识。
杨传的父母便又将补偿的金额降到3万元,但是苏苗依旧不同意。双方就一直僵持着,两人的情谊从“干兄妹”到“夫妻”,最后不可避免又要成为陌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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