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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大学生到夜总会坐台,伙同男友杀情夫,法庭上痛哭求原谅:太天真?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2-1-28 11:14
标题: 女大学生到夜总会坐台,伙同男友杀情夫,法庭上痛哭求原谅:太天真?
她叫张超,曾是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的学生,形象清纯,可是她有个外号叫“女版马加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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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她做的事:在夜总会当坐台小姐、傍大款被包养、伙同男友杀人碎尸抛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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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间是2007年12月19日,正在读大二年仅19岁的张超与男友谢宏、男友的朋友陈光吕一起,将丽江当地的老板木鸿章骗到出租屋内杀害并碎尸抛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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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她手写近4000字上诉书,称自己太天真无知,她认为,犯罪的原因不在于她自己,而是在于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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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张超1988年1月14日出生于北京一个普通家庭,是独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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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她父母的情况,有两种说法:一是说她父母原是煤矿公司的职工,因为公司倒闭而下岗;还有一种说法说她父亲是建筑公司的职工,月薪900元,而母亲是下岗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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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有一点是肯定的,他们家的经济状况不大好,这样的成长环境对张超的三观影响很大,尤其是对金钱的渴望,缺乏自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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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家境贫寒,张超的父母还是供她念了高中,她在2006年考上了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成为该校经济系工商管理专业的一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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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是本科院校,是独立的学院,2002年才成立。2006年该校第一次面对北京招生,张超是第一批从北京来的学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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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坐落于美丽的丽江,张超在上诉书里写的不良社会风气,指的便是丽江的氛围,这里被称为是“艳遇之都”,很多人都向往的地方,但也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2006年,因为父亲生病不能出门,张超与母亲乘坐飞机到昆明后又转乘班车到丽江,这是她第一次到学校报道,也是她第一次来到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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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并不知道,这里灯红酒绿的生活将会改变她的一生。在上大学之前,张超父亲的收入勉强能维持一家子的生活,但是张超上大学后,他们家的经济一下子就变得非常紧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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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学费是每年一万元左右,每月的生活费也得好几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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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开学后,张超与很多同学一样,开始利用课外时间去赚点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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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兼职并不好找,赚的钱也不多,张超始终不满意,她希望能找到一份多赚一些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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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月,张超遇见了一个名叫谢宏的帅气男子,他满足了她的愿望,也可以说是欲望。同时,她也被他引入了歧途,走上不归路。
女大学生变坐台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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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宏出生于1982年,是土生土长的云南人,当过兵,退伍后学过一段时间的酒店管理,先后在昆明、丽江多家夜总会工作,但是没什么能力,人又有些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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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因为高大帅气,很讨女人喜欢,他与张超的相遇有些“浪漫”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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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张超和同学一起出去烧烤,很巧的是,谢宏也和朋友去烧烤。两队人马在野外营地相遇,谢宏对张超一见钟情,随即展开强烈的攻势。(还有一种说法说两人在夜总会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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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人刚交往的初期,谢宏出手很是大方,让张超误以为谢宏很有钱,她以为自己找到了靠山,很快就在校外与谢宏过起了同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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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住到一起后,张超才发现,谢宏根本没什么钱,他那点薪水交完房租后所剩无几,关键是谢宏的工作能力真的很有限,张超很快就意识到谢宏指望不上,还得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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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谢宏工作的关系,张超了解到在夜总会当坐台小姐收入很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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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谢宏的劝说下,张超决定去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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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跟同学说,自己是个有原则的人,绝对不会像里面的其他坐台小姐那样随便跟客人出去过夜,因为她是有男朋友的人,只要赚客人的小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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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成为夜总会坐台小姐后,张超的观念在短短一个月内发生了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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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身边的姐妹跟客人出去,赚到的钱比在店里拿的小费多出好几倍,张超的心也开始蠢蠢欲动起来,钱来得太容易,她的欲望也迅速膨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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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只是想挣几百块钱生活费,现在她根本看不上这点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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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板木鸿章就是让张超突破道德底线的客人。 木鸿章的成长背景与张超有些相似,这也许就是让张超对他另眼相看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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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出生的木鸿章,在认识张超时,是个事业小有成就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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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丽江本地人,出生于当地的一个小村庄,家境贫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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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鸿章很努力,深知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他努力学习考上了大学,从云南某理工大学毕业后,回到丽江工作,白手起家,当地几个大工程项目都是他承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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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其妻子李某接受采访时坚称,他们夫妻感情很好,不相信木鸿章在外面包养女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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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张超的嘴里,木鸿章又是另外一个形象:他挥金如土,还很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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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张超在夜总会认识了前来玩乐的木鸿章,这位大老板一出手就是几千元,给张超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而清纯的张超同样也给木鸿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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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夜总会,张超用的是假名,叫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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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鸿章管她叫小杨,那天喝完酒离开的时候,木鸿章问张超要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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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有一次木鸿章在外面应酬,便打电话把她叫了出来。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木鸿章在此后的时间里,经常把张超叫出来“作伴”,给他长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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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张超,也没有拒绝,因为每次木鸿章都会给她不菲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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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份,又到交学费的时间,木鸿章得知张超没有钱交学费,便给了她一万元现金。当然,木鸿章也得到了他想要的,他与张超发生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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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时的媒体报道,木鸿章有一套三层楼的小别墅,他经常带不同的女人去那里幽会,张超只是其中一位。此外,木鸿章还会带张超去宾馆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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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案发后,张超却称自己并不同意与木鸿章发生关系,是木鸿章强暴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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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迫于木鸿章在当地的势力,她不敢报警。 20071219日,木鸿章一夜未归,手机也联系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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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妻子李某因担心丈夫的安危,于20日到警局报案;21日,警方找到了木鸿章的越野车,停在城郊的玉河中村。22日下午,警方接到报案,在护城河某处的桥下发现一只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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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了一个蛇皮袋和疑似被分割的人体组织。在周边搜查后,警方一共发现和打捞了8个装有人体组织的袋子,经鉴定后确定正是失踪的木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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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木鸿章随身携带的钱包、手机等物品都没有找到,警方调查了木鸿章的银行卡信息后发现,他的银行卡被人先后于19日、20日取走了4万元(一次取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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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取监控录像和走访调查后,警方发现取走钱的一男一女里,女的与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大学女生张超十分相似。经调查,正是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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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张超被捕;25日,张超的男友谢宏及其朋友陈光吕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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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关于本案的杀人动机,却有两种不同的解释。
欲望才是最大的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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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张超自己的供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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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张超在法庭上供诉称,2007年9月15日,木鸿章在车里强暴了她,完事之后木鸿章口头答应给她5万元作为补偿,当场拿了一万现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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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可能就是当时张超拿去学校交学费的那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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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笔钱到底是木鸿章好心给张超交学费的,还是木鸿章强暴张超后的补偿?只有木鸿章和张超才知道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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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称,那次被强暴后,木鸿章又借口要给她钱而再次强暴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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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木鸿章食言了,他并没有把剩下的4万元给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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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认为这是木鸿章欠她的,所以她把此事告诉了男友谢宏,谢宏便决定绑架木鸿章,把剩下的4万元拿回来。为此,谢宏还叫来了朋友陈光吕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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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说法是,2007年10月,谢宏被夜总会辞退,他想去昆明做生意,劝张超跟他一起走,而在夜总会待了一段时间后的张超也觉得自己做生意才能挣更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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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做生意需要钱,张超向谢宏提议,绑架木鸿章,以强奸的名义向他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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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心计划之后,谢宏打电话将朋友陈光吕从昆明叫到丽江,两人去买了绳子和刀具等作案工具,然后在2007年12月19日那天,由张超以约会为由将木鸿章骗到出租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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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鸿章进屋后,谢宏和陈光吕立刻将他绑起来,他们从木鸿章身上搜出了2000元现金和银行卡,在逼迫木鸿章说出密码后由陈光吕和张超出门去取回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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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拿到钱之后,谢宏却说不能放了木鸿章,怕他回去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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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谢宏与陈光吕用绳子将木鸿章勒死,再搬到洗手间去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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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在法庭上供述称,她没有参与勒死木鸿章的过程,当时因为害怕,她躲进了洗手间,等她从里面出来时,木鸿章已经死了,但是她承认自己参与了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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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真的很矛盾,难道分尸的过程不可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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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杀人,却敢分尸?
2008年6月4日,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谢宏和张超被判死刑,陈光吕缓期二年执行,随后三人都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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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开头果姐提过,在上诉书里,张超坚称自己是被不良社会风气所影响,思想不够成熟理智,太天真无知,所以才会被谢宏利用;而谢宏则坚称,张超才是主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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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张超在二审被改判为死缓(与陈光吕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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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谢宏则在2009年4月17日被执行枪决。 原本前途无量的大学生,却成了杀人犯,沦为阶下囚。张超的母亲在审判期间,向张超所在的学校请求,保留张超的学籍,让她以后能回来完成学业,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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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勤工俭学是好事,然而,随着见的“世面”越多,张超的欲望也越膨胀,不惜突破道德的底线,当坐台小姐,被富商包养,还犯下杀人劫财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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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策划到实施犯罪,整个过程她都非常理智,在男友谢宏要杀害木鸿章时,她并没有反对,事后又参与分尸抛尸掩盖罪行,这样的人天真无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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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以为能够瞒天过海,杀人后还跑去取款,回学校正常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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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应该用心狠手辣来形容她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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