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梅听到这些传闻以后就规劝沈海涛:“你少和孙美玲来往,你要珍惜自己的家庭和声誉。”陈海涛听了以后暴跳如雷:“你竟敢打探我的消息,干涉我的社交活动?你不相信我,那咱们俩可以离婚啊。”夫妻二人为此又吵了一架。" P$ G. u+ e) A" Q) u& ?' C- l
吵完架以后沈海涛竟然离家出走,而且他手机也关机了。周梅估计沈海涛肯定和孙美玲在一起,她为了不让自己家庭被拆散,就决定带人上门去捉奸。 7 g& t) q7 C' L4 _# ]6 L. c8 C& _等到夜深人静,孙美玲家的房门被周梅敲响,但是屋内没有人答应。周梅就带人砸开了大门,不料孙美玲家中确实没有人。这时,警方接到邻居的报警赶到现场,把周梅等人带到了派出所。由于周梅带人擅闯民宅,任意毁坏他人财物,被治安拘留和罚款。 `# u6 b, g g+ J在拘留期满以后,周梅回到了家中,她发现丈夫和女儿都不在家,家中的存折和贵重的物品也都不见了。沈海涛在桌子上留下了一纸离婚协议书,他让周梅净身出户,孩子由他抚养。 i2 u1 b5 G1 |1 r
周梅马上给沈海涛打了电话,沈海涛在电话里绝情的说:“你不用找我们,等你决定离婚了咱们再见面。”( c$ T# H) b% A1 Q0 K5 u ]
其实沈海涛确实和孙美玲同居了,由于孙美玲的房子太小了,孙海涛就偷偷用夫妻的共同财产买了一套大房子,而且还在房地产权证上把所有权人写在了孙美玲的名下,他们两个人住进了大房子。, E* n; w4 r+ K. t M
经过了一次失败的抓奸以后,周梅领悟到强扭的瓜不甜,已经没有精神、也没有兴趣再去抓奸了,她只关心自己的女儿在哪里。经过了几天的查找,她找到了沈海涛和孙美玲的住处。陈海涛隔着猫眼看到门外是周梅就不让她进屋,并且跟她说:“你下去,我们两个人到外面去说话。”1 w; I2 x u. E: ^4 y" m. v* ^
于是他们两个人就到了楼下,周梅表示:“离婚可以,但是女儿要由我自己来抚养,家中的财产咱们平等分割。”) e- l5 U& l2 {+ C( n X
沈海涛闹的目的就是离婚而不是要孩子,所以听了周梅的意见以后他就同意了。第二天,他们两个人一起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沈海涛将女儿交给了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