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热电厂工作还不足两年,1994年5月刘春洋就离开了那里,她参加了长春市一个模特队。
1998年5月,北京某娱乐城老板齐某听朋友说起刘春洋,说在一个娱乐场所的时候认识了那儿的一个“妈咪”叫刘春洋。
刘春洋离开娱乐城,只是因为怕“陷”进公安局。而干这一行的巨额收入,对她永远是挡不住的诱惑。
刘春洋到街上买来一份《精品购物指南》报,在房地产专刊上面寻找到一家代理出租别墅的中介机构,按照上面给的电话号码给某中介服务机构打了一个电话。按照刘春洋的需求,中介商很快给其回电话,向其推荐了位于北京城北凯迪克大酒店附近的某花园别墅内七号院别墅。
于是她很快与别墅主人谈好租金,每月租金48000元,每季度交付一次。签约后,刘春洋和她的队伍开始进驻。七号别墅坐落在整个别墅区里面,门口有保安人员站岗,在别墅区里生活、工作的人员均要办理出入证,外人来要进行登记,可以说是一个非常秘密的地方。为了加强对别墅的管理,刘春洋还真动了一番脑筋。她怕这么多小姐每天进进出出,让人产生怀疑,就只给自己和一个司机办理了两个出入证,小姐每天上下班都由内部租赁的一辆白色面包车接送。凡来别墅的小姐均要交纳5000元抵押金,钱从小姐小费中扣除,走时再退给小姐。客人来别墅也要事先打电话报出车号,然后在指定地点等候,刘春洋派车去接。
在开业前一周,刘春洋就已经约好了几个卖淫小姐来“上班”,又叫来以前在某娱乐城当服务员的范培祥、范少峰来当服务员和后勤经理。
在这之后,经刘春洋同意,又有一些卖淫小姐和刘春洋的妹妹刘春萍投奔七号别墅加入卖淫行列。不久,刘春洋的表弟冯军被刘春洋也留在别墅内做服务员。此外,经严格的面试,刘春洋还招募了一些长相姣好的女青年进入别墅做卖淫小姐。
在查抄了七号别墅之后,北京市公安局的干警们在七号别墅蹲守了将近两周,由一位女警负责接电话,当对方问到是否营业时,她告诉他们一切如故欢迎光临。别墅保安也面不改色地放行,唯一不同的是从那天起,刘春洋和张芳菁再也没有出门迎客,但是,多数来客忽略了这个细节。到警方收队为止,共逮捕了约56位客人。
七号别墅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没有任何掩护手段。李天民介绍说:“不像一般歌厅、发廊或洗浴中心等有别的服务业做幌子,它纯属于性服务场所,用旧社会的话来说是个窑子。”无独有偶,当时见诸报端关于七号别墅的简短消息中也曾重新启用过“妓院”这个被历史注销的名词。七号别墅的小姐们,她们为什么甘愿“牺牲”自己呢?
刘春洋的行为固然是十恶不赦,那些为了钱甘愿“牺牲”自己的卖淫女们,我们该怎样看待她们?
刘春洋的妹妹刘春萍跟男朋友吵架后来北京投奔姐姐,就直接到七号别墅上班了。刘春萍本打算去做小姐的,但这时候她已经怀孕了,做不了。刘春洋就让她在吧台工作,或者帮助收拾卫生,每月给2000元。但仅仅就在几天之后,刘春萍还是做了。就这样,刘春萍开始了接客。刘春萍的目的非常简单直接:为了赚钱。
30岁的张敏看上去却像20岁出头的姑娘,她幼儿师范毕业后先在某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工作。不甘平淡的她来到了北京,经朋友介绍到一家公司搞起了药品推销,收入还算是可观,每月可以挣到两三千元,但是天天到处奔波,也实在是挺辛苦。后来,一位朋友告诉她,在桑拿里干很挣钱,每个月都能挣好几万元,她心动了。就这样,经朋友介绍,她来到了七号别墅。张敏原来毕竟是良家妇女,她从未在歌舞厅或桑拿里坐过台,认为来到七号别墅就是给客人做正规按摩,可以边学边干。谁知,其她小姐给她介绍这里的服务项目,她听都没听说过。后来,刘春洋就让她向别的小姐学,她们去客房为客人服务时,让她在旁边看,一个个不堪入目的镜头,差点把她吓晕过去。出来以后,刘春洋对她说:“反正你也结过婚,还怕什么,要挣钱,就得这么干,不然你就只能到别的地方去。”看到其她小姐大把大把地挣钱,张某心动了,心想,我在这儿干上几个月,家里谁也不知道,挣点钱再回去做点事。就这样,张敏留在了七号别墅。
章某高中毕业以后到某工厂做了一名合同工人,后来和她的男朋友一起做生意,再后来她的男朋友因为打架被判了刑,俩人自然也就分手了。她只身来到北京当上了歌厅坐台小姐。一次聊天当中,一位小姐说七号别墅有桑拿,很挣钱,问她想不想去,一听说能多挣钱,章某当即就向那位小姐要了七号别墅的电话,很快便和刘春洋联系上了。这时七号别墅刚开张,正缺小姐,刘春洋自然很愉快地答应让她来试试。章某来到别墅,如鱼得水,一发而不可收,有时遇到身体不舒服,只休息一两天便急不可待地去上班。在别墅里干了仅两个多月,竟挣了十多万元的小费。
刘春洋和张芳菁以前就是“妈咪”,就曾专干安排小姐向客人卖淫的活儿。自然,有许多以前经刘春洋和张芳菁安排嫖娼的客人手中,有刘春洋和张芳菁的手机号,他们经常给刘春洋和张芳菁打电话,问现在正在干什么。所以,当刘春洋宣布七号别墅开业后,这伙“客户”便如蝇逐臭,争先恐后,接踵而来。
小姐们也都有自己的客户,客户再传客户,北辰花园七号院别墅的卖淫生意果然迅速火爆起来。
来别墅玩乐的人,本来都是很出色的男人,却过度放纵自己,到头来落得个身败名裂。
宋某是某公司的总经理。有一天,宋某接到一个原来在某饭店认识的小姐刘某的电话。刘某告诉他现在自己在七号别墅做按摩,那儿特别开放,让他有时间过去看看。宋某就应邀来到了七号别墅。刘某热情地把他领到了一个房间,两人闲聊了一会儿,宋希便问刘某这里都有什么服务,刘某对他说:“我按我们学的给你做,一会儿你就知道了。”然后,拉着宋某一起先去洗了个澡,接着按七号别墅的服务程序,为宋某进行了一次“完整”的服务。这次来别墅,使宋某美不胜收,在此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他又带着朋友、客户先后光顾了5次。有时是别人请他,有时是他请别人,其中有一次竟是他为了慰劳部下。
在不足3个月的时间里,七号别墅接客600余人次,他们的慷慨让刘春洋不仅收回了房租等成本,而且所获绝对不在少数。在那里的小姐工作不到三个月,据说最高收入有十几万的。他们一般支付现金,偶尔也支付单位支票,这些支票基本属公款。
被查获的这些客人基本都被处以行政处罚,至少双开,并劳教三个月到一年不等,名声败落,政治前程无从谈起。可以说,正是七号别墅毁了他们。
幽静、雅致的北辰花园七号院,从表面看来是一样的幽静、雅致,但别墅房间之内却是鸡飞狗跳,藏污纳垢。
别墅里传出的淫声浪语,天天进进出出别墅的嘈杂、神秘人员,难免不引起周围人们的怀疑。七号别墅被附近居民怀疑为性服务场所,一个举报电话打到了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现七号别墅确实存在严重的问题。北京市公安局的干警包围了七号别墅,当时刘春洋不在现场,只有张芳菁跟她手下的8名小姐、2个服务生还有司机等后勤人员在,逮捕的30余人中,除此之外,就是这里的客人,多数是“回头客”。
这天晚上,刘春洋像往常一样在别墅里忙活着,忽然接到一个原来在七号别墅里干过的小姐打来的电话:“刘姐,我在七号别墅外面玩儿,看见你们周围有警察。”具有高度嗅觉的刘春洋感到事不妙,赶紧和张芳菁打了个招呼,推说身体不舒服先走了。回到家里,她略微镇静了一下自己,马上给七号别墅打电话,座机没人接,又给张芳菁和其他小姐手机打电话,都没人接,她完全明白了。
刚放下电话,刘春洋的表弟,七号别墅的服务员冯军瘸着腿,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原来,冯军当时正在二楼服务,看到那么多公安人员冲了进来,吓得他一下从二楼窗户跳出去逃跑了。刘春洋带着冯军,为了躲开北京火车站警方可能设下的盘查,马上连夜驾车跑到了天津,从那里登上了回吉林老家的火车,第二天便坐上了开往东北的火车。到家后,她被守株待兔的公安民警抓获。
公安局看守所的监号,是刘春洋好好反思一下自己行为的好地方。
一个由国家、人民花钱培养来的大学毕业生,她的灵魂何时被污垢塞满?对于人生的意义她是从来不知道还是在成长的过程中迷失?刘春洋现象只是一个特例还是代表了目前我们社会中一部分青年人过于向钱看的思想倾向?
关于犯罪的动机,刘春洋有数种说法。当年她从热电厂辞职去做时装模特的动因是因为哥哥患重病,无钱医治,刺激她立志赚钱;她又说,她想赚钱,是想将来开一个私立小学,让那些读不起书的孤儿到她开的小学来读书;她还说,她之所用后母的名字开户存钱,是因为与后母感情好,希望给她一些钱养老等。她的上述说法颇能打动人,可是,有谁能够认定她的这些说法是真实的内心流露而不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呢?
刘春洋希望获得警察、检察官和法官的同情。在被羁押的日子里,尽管给了她充分的思考时间,但她始终没有认真深挖自己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的思想根源,她仅是希望政府能对她从轻处罚,给她留条生路。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被告人刘春洋给本案审判长李天民写了这样一封信:
尊敬的审判长:
您好!
我叫刘春洋,当我站在庄严的国徽和威严的您的面前时,我觉得自己是如此的渺小,同时也强烈地感觉到法律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现虽已庭审完毕,我不得不再次向您详细讲述我是怎样走向犯罪道路及整个案的始末……在整个案件中,我有着不可推卸及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我深知道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回想这20年所受的教育,我深深自责,对不起生我养我的父母,更对不起培养我的国家。我不敢有任何奢望,只请审判长念我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和犯罪动机较特殊,以及我是初犯的事实上,给我一个劳动改造的机会,从这件事上,吸取深刻教训并警醒我一生……
然而,忏悔已经太晚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刘春洋没有上诉,表示认罪伏法。刘春洋需要在漫长的改造过程中,对自己所犯罪行进行认真的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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