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7 A. V1 ^3 F1 [其中的一审判决结果,是法官张某涛按照推定来认定王某现夫妇归还欠原告高某山700万元的承兑汇票。王某现称: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发现了四张承兑汇票,法院据此认定我把钱贴现后没入高某山的公司账,这完全是颠倒事实。贴现后,每笔钱都有明确去向,银行流水账单显示的清清楚楚。他提供的还有与承兑汇票相关的证据,法院就是不采纳。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其中有一笔一百万承兑汇票,既不是原告高某山的,也不是属于他。而且付款单位有分配协议,金川公司60万元,其他三家公司40万元,是第三人刘某龙做的宣化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煤炭业务款,从高某山公司上走的帐,这60万元钱是刘某龙的,法院硬是判到我头上一百万,让他返还。$ ~. s. {2 V4 m1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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