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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住到女友家5年后分手……男方索要20万“分手费”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1-1-5 16:06
标题: 男子住到女友家5年后分手……男方索要20万“分手费”
2015年,重庆的盛先生经亲戚介绍,认识了贵阳的李女士,两人感觉情投意合,盛先生就只身一人从重庆,来到贵阳的李女士家一起生活。可是就在五个月前,两人闹起了分手,但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盛先生居然死活不愿意离开她家 相处的五年中,由于盛先生和李女士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所以虽说是一起同居生活,但是没有法律的保护,这分手的问题处理起来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盛先生认为,分手是对方先提出来的,所以对方必须给自己一定的赔偿 盛先生算了一笔账,去年帮李女士家装修,有些材料费是自己出的,还存有发票,而且自己也是从头忙到尾,算工钱的话,应该按照李女士之前说的一天300块来算,他干了4个月,就应该有3万6千元的工钱,加上自己这五年交给对方的工资,一共要求对方赔偿自己20万对于这个说法,李女士根本就不认同,李女士认为两个人一起生活,肯定彼此都是有付出的,盛先生之前给自己的钱也仅仅是生活费,所以这笔账不能这样算,盛先生要求的赔偿遭到拒绝后,干脆选择住在李女士家不走 李女士向记者透漏,这段情感之所以会亮起红灯,其实是因为自己一直没能怀上孩子,而盛先生的态度因此出现了很大转变,这让李女士打消了领证的念头,直到后面有次吵架,对方把自己已故老公的照片,砸碎后彻底寒了心,才选择的分手 并且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对方一直赖着不搬,已经严重影响到自己家人的生活。既然已经分手,就应该好聚好散!李女士的女儿也告诉记者,盛先生住在自己家,是三天两头的闹,砸毁过自己家的门窗,也威胁过家里的租客,实在是不能再让他住下去了……盛先生在现场也承认了,自己之前的冲动行为,但是搬走的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在现场民警和记者又进行协调后,双方表示将会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由于盛先生当初住进李女士家,是征得对方同意的,目前李女士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盛先生搬离房屋,等法院判决以后,如果还不搬离,就可以通过强制执行解决 而对于盛先生要求赔偿的问题,也可以通过到法院进行诉讼,分割在同居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只要证据确凿,盛先生是可以拿回属于自己的一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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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莫    时间: 2021-1-5 16:54
不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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