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商人2250万贷款一分钱没收到,银行却要求还贷)
2014年,内蒙古包商银行以另行提供1800万元流动资金为条件,让本来是抵押担保人的卢春光承担骗贷人2250万元债务以弥补债务漏洞,后来包商银行不仅没有按约定放贷1800万元,却对卢春光没有实际收到的2250万元申请了强制执行。包商银行的一份内部文件显示,2250万元贷款放出后直接用于偿还骗贷人的欠款。也就是说,名义上作为借款人的卢春光根本无法实际占有和使用该笔贷款。10月27日,包商银行分管整合不良资产的临时负责人接受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采访时表示,包商银行不良资产还没完全承接,具体情况不清楚。而涉案的包商银行红山支行原公司部主管信贷的刘主任则表示,已离开包商银行,相关情况不便接受采访。1 合同票据都是伪造,骗贷人获无期徒刑内蒙古商人卢春光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从2010年开始,因生意往来需要,他与赤峰金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国富有了一些合作,“主要是资金拆借往来”。2011年,在任国富的要求下,卢春光将房产证抵押2年,为任国富在包商银行赤峰分行办理4400万元承兑汇票中的2200万提供了担保。2013年,任国富因涉嫌骗取贷款、承兑汇票等,被公安机关拘留。此时卢春光才知道,任国富涉嫌骗取银行贷款和票据共计4.4亿余元,诈骗以及合同诈骗1.6亿余元。2012年11月,任国富虚构赤峰金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东风悦达起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汽车的理由,在包商银行赤峰分行办理4400万元承兑汇票。“案发后才知道,任国富所有合同票据都是伪造的,贷款合同都是无效的,我作为当时不知情的担保人不应当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卢春光说。2015年6月,任国富因诈骗罪和骗取贷款、承兑汇票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欢迎光临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https://icbw.com.cn/)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