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消除非法采砂带来的环境影响,4月15日,普安县检察院与普安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县域内盘水街道南山头砂石厂、高棉乡龙发砂石厂等7家无证砂石厂加工设备进行专项整治。
工作中,普安县检察院干警与工作组实地调查了7家无证砂石厂对周边生态环境破坏情况,详细了解砂石厂周边侵占森林植被面积、占用河流、电路架设以及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工作组现场向砂石厂负责人传达县政府相关整改要求,依法对生产设备实施电路断电,并向砂石场负责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砂石厂立即采取关停措施,严禁私自接通电源或采取发电机发电方式非法从事加工活动,并依法按时完成复垦复绿工作。砂石厂负责人均表示,立即按照要求进行关停整改,拆除机械设备,清除违规堆场,恢复周边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