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标题: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人民法院法官请回答
[打印本页]
作者:
fzcbw
时间:
2018-11-1 15:45
标题: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人民法院法官请回答
9 p9 y3 d0 o+ ^4 I
M" g: T9 @& H6 {3 d. ` b
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法官张小军,代表资中县人民法院去《四川省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查封周琴、桂树斌(夫妻)名下的10%的股权。但是,他的查封单上没有任何法院的公章,也没有法院院长的签名。不知这样的查封该如何定性?这应该定性为纯粹的个人行为。而个人竟然如此胆大妄为,拿着私人填写的法律文书,却冒充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院去执行。这种行为无疑已经严重违法犯罪,要对其追究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 p6 p) q: g5 s1 ~, N" p u
同时,《四川省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李成总经理的回执单,也同样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也没有该公司法人(查勇)的签名。这样的个人回执也不能代表公司,只是李成的个人行为。应由他个人承担所有的责任。
# u4 }: w! G5 @, |" o
因此,本执法文书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不产生法律后果。完全是两个人在那里的私下交易。它能否执行,执行的效果如何,与资中法院无关,更不能将此不能执行的后果由黄敏承担。这简直是无法无天,没有了对法律的丝毫敬畏。
' ^6 h0 t% z1 h9 @
但资中县人民法院偏偏就认可了这份纯属私下交易的查封与回执。
6 G+ E Z% K# x" r ]* }
这样的法院、这样法官、这样的司法是导致资中县成为暴力城市的主要因素。就在(2017年8月),在短短的30天左右,资中县就发生了4起恶性杀人案。因为人们亲眼目睹:周琴、桂树斌夫妻在2012年11月17日,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销售了已经被资中县人民法院查封、冻结了的房子,到今天该夫妻仍然安然无恙;还看到了被资中法院查封、冻结了的“雅阁”轿车,从查封到今天,该车仍然自由自在任其飞驰。资中县人民法院的冻结房,被不法分子卖了一套又一套。资中法院的纠错办法是给犯罪分子大开“绿灯”,给拼命维护法律的尊严的受害人亮起了“红灯”,让受害者八方去喊冤,到处遭“碰壁”,甚至还强迫受害的我,替法院的执行错误买单(为该院的错误执行赔偿了现金21.5万元)。资中法院张小军、黄先友、黄凯等等法官,他们精通法律,打法律的擦边球,协助犯罪分子们,让他们拿到法律的武器,不但公开转移、变卖、隐瞒财产而且虚假诉讼者李万光、谭秀英(周琴的亲妹妹、妹夫),还拿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指鹿为马的法律文书(此文书上有26万元是李万光、谭秀英夫妻用自己的房产证给桂树斌作担保,到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新桥信用社贷款30万元,该信用社2012年10月12日才将这笔30万元贷款,放款到桂树斌帐号上,可谭秀英、李万光夫妻却在2012年9月30日,就到信用社把这笔钱取出来交给周琴、桂树夫妻了。信用社放款之前,不说是提前了十多天,就是提前一天,也没有人能把这笔钱取出来。可是,就这么明显的虚假诉讼,居然也能被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王颖给保护起来。法官王颖不但不制裁虚假诉讼者,还下达法律文书,支持李万光、谭秀英夫妻来资中法院公开抢劫标的款,王颖下达法律文书是非不分,颠倒黑白,协助犯罪分子助其逍遥法外)。
. v0 I/ {. @6 Z% J6 U* [) J; l
我案从封查、审理到执行经过了多个法官之手,在该过程中法官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任意贱踏法律,视法律如粪土,以上法官犯了《刑法》的280条和399条,还犯了法官法,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诚信,我已经花了整整五年的时间,来走这条艰难的、遥远的、被相关部门当足球来回踢起耍的维护法律的尊严之路,我从2012年10月26日告到今天,其间我找了政法委、纪委、各级法院及检察院,信访办和信访局,省巡视组,还去了内江驻北京办事处(驻京办)上访,我的艰苦卓绝还是没能感动、唤醒相关部门,现在此案仍然处在遥遥无期的调查之中。资中县人民法院有法不依、执行不严、违法不究,误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让大家以为在当今社会,只要有关系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可以任意贱踏法律的尊严,可以随心所欲,就是杀人也可以当儿戏。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1 p6 ^& Y0 Z" p3 N4 @+ x
黄敏
9 C8 o' Q2 {; G! S/ i* M
2017、10、8、
$ _4 d2 ^, E& o7 H
$ a+ W7 P) F+ n
欢迎光临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https://icbw.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