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此案审理期间,涉案房产被以抵债形式进行了买卖,金彩华认为顺利公司与房产买受人徐佳、沈飞夫妇恶意串通,随后将双方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房产过户。) N8 p6 f1 r0 ?" @( b' o
2015年7月16日,吴江区法院下达撤销过户诉讼的一审判决。判决指出,由于金彩华举证不足,不能证明徐佳与顺利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存在恶意串通,认定徐佳、沈飞夫妇获得商铺为善意取得,驳回金彩华撤销合同的请求。5 F; j! \0 O9 L' P
金彩华的两场官司均以失败告终,随后她上诉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苏州中院)。& }: n/ M! d+ e" O" Z
2016年1月5日,苏州中院对吴江区法院关于撤销过户诉讼的一审判决进行了改判。苏州中院认定徐佳、沈飞夫妇购买盛泽商铺不符合以物抵债形式,不存在徐佳支付房款、顺利公司交付房产的买卖合同真实意思表示,买卖合同不成立,将房产恢复至顺利公司名下。 : c1 r. a/ C; q( O g9 W- X 随后的2月29日,苏州中院终审认定,顺利房产应当履行合同,将商铺过户给金彩华,并支付违约金。 3 Z9 [3 l) l* w W 二审判决之后不久,金彩华拿到了期盼12年的房屋产权证。她本以为,房产纠纷至此应该画上圆满句号了,然而在一年后,江苏高院先后发出两个再审裁定,认为苏州中院判决有误,并先后于2018年1月和6月再审改判,撤销苏州中院的两个判决,维持吴江区法院一审的两个判决。$ B; l5 P: v% k; _, \* M! a7 T }6 y) x
6场诉讼,4次改判,围绕的核心事实在三级法院都有不同的认定。8 t6 C) U7 P3 Z c$ B. ^
苏州中院认定顺利公司与徐佳、沈飞夫妇的房产买卖不成立,于是房产回到顺利公司名下,自然也就具备了继续履行金彩华购房合同的前提条件,于是苏州中院二审判定金彩华购房合同继续履行,商铺过户给金彩华。& b+ o; X; M- [% y; C
而吴江区法院与江苏高院则认为,顺利公司隐瞒房产买卖、处于诉讼状态等情况,将房产卖给徐佳、沈飞夫妇,后者取得房产主观是善意的,客观上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完成了物权变动,不能认定房产买卖无效。由于房屋产权已经不在顺利公司,所以金彩华向顺利公司购房的合同也就无法履行了。 2 i3 p o8 J: Y F
产权迷局难了
2017年7月10日,吴江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因顺利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顺利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审查。 / X1 m" U/ b/ \ 截至2018年7月中旬,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到,顺利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已经被工商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法定代表人仍然是谢时顺。 & I+ k1 ]9 m. u: s0 V1 W( D 与此同时,江苏辰海律师事务所作为顺利公司的破产清算管理人,在8月9日贴出破产清算公告,继续拍卖顺利公司名下财产用于清偿债务。$ N) Z' b, W; Z; K. W
距离再审判决下达已经两月有余,刚刚到手不到两年的商铺,又将面临着再次易主。目前,金彩华还没有收到要将房产过户给徐佳、沈飞夫妇的通知,但她知道这一天已经快了。' H$ }9 X9 X" u; _4 W% l
尽管此前的2018年3月9日,金彩华就江苏高院再审判决向江苏省检察院进行了申诉,江苏省检察院也作出了民事监督案件受理决定,但近半年过去了,金彩华仍然没有收到进一步的消息。(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 J2 x# S( @# V6 l % i3 o4 ^5 {& ~+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