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传播网讯 近期,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突然爆发,舆论持续发酵,社会影响恶劣。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疫苗监管工作。7月20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我市8家疾控中心,269个预防接种点,47家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开展排查。
首先,严查2016年5月至今疫苗采购入库情况,全面排查武汉生物制品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01607050-2和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是否流入我市。其二,查是否配备冷库、冰箱、保温箱、发电机、实时温度数据采集仪器设备,能否确保疫苗运输、储存温度需要。其三,严查疫苗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资质,核查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最后,严查疫苗严格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管理,确保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符合规定。五是严查疫苗批号和效期管理,确保溯源准确。
下一步,该局将举一反三,继续深入开展疫苗、血液制品等生物制品专项整治,责令问题企业整改,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监督落实,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相关部门,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监督指导协助疾控中心依法建立健全疫苗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和冷链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管理能力,确保老百姓用药安全有效(罗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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