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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妻子身亡后1岁女儿被岳父母送人 男子讨要5年未果 [打印本页]

作者: fzcbw    时间: 2018-5-7 16:45
标题: 妻子身亡后1岁女儿被岳父母送人 男子讨要5年未果
原标题:妻子身亡 11个月大女儿被岳父送人 讨要5年未果
  封面新闻记者 李兴罡 谢杰
  “明明是我的女儿,被岳父母抱走给了第三者,如今被改名换姓在人家手里养了5年多,我无数次从泸州去南充讨要,结果连面都见不了。”
  5月7日上午,在南充街头,来自泸州古蔺县椒园乡的秦琼柱,说起5年来讨要女儿的艰辛路,几乎绝望,“法院都判了我享有抚养,但人家就是不给我。” 2011年,来自南充嘉陵区龙岭镇的小青(化名)与秦琼柱在江苏打工相恋。2012年2月,非婚生女小英(化名)出生,小青回到秦的老家。当年12月,小青带着女儿,与秦琼柱母亲前往贵州仁怀打工,因煤气中毒,小青意外身亡,母亲和女儿抢救生还。
  秦琼柱介绍说,在他为妻子料理丧事期间,小青父母偷偷将小英带走,并拒绝他探视。他多次报警并索要女儿,但都无果。对方称必须支付8万元费用才能将孩子带走,少一分钱都不行。
  2018年初,走投无路的秦琼柱将小青父亲及其二爸等人诉至南充嘉陵区法院。3月15日,一审法院判决称,原告秦琼柱对小英抚养权的诉讼请求,理由和证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法院判我享有抚养权也没作用,我还是要不到孩子。”秦琼柱说,审理时,被告承认将小英带走,但不交代去向。面对法官的协调,其二爸又承认将孩子给了高坪区的谢某。最终,法院协调失败。
  拿着判决书,秦琼柱说自己很迷茫,也曾经崩溃在南充街头。“我明晓得孩子在哪里,要不回来又不可能去抢,只希望司法机关能帮我实现带回孩子并抚养她的愿望。但我一次次地失败。”
  5月6日,秦琼柱和母亲一起,辗转找到之前多次联系过的家住高坪区的谢某家,双方说了很久但没进展,也没有看到如今6岁多并已改名换姓的女儿。
  5月7日上午,秦琼柱再次来到南充高坪区,向公安报案希望能通知谢某和小青父母等人参与协调。“刑警大队表示愿意调解,希望这次有一个好的结果。”
  7日中午,等待了一个上午的秦琼柱再次失望,“原因是他们都不前往,公安说也没办法。”
  从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出来,秦琼柱准备再到嘉陵区法院,“现在已走投无路了,像只无头苍蝇到处去碰运气。”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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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 女儿南充高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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