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cbw 发表于 2017-12-20 16:41:07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招牌大保安把人打骨折,华西坝派出所包庇不作为[已转交]


    各位网友,我母亲名叫徐会玲,是一位52岁的老实本分的妇女。由于出身农村,家境贫寒,母亲一直只身在外打临工。母亲向来身体不是很好,无法做工资高的重活。为了给自己买养老保险,不给我们增加负担,经人介绍,来到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外卖盒饭。母亲每天起早贪黑,收入微薄,不辞辛劳,却没想到她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挣钱,却被人故意伤害!2017年9月9日晚,在饭点时间,母亲打算去住院部询问下有无需要盒饭的病人,并没有携带任何盒饭。然而还未问完一间病房,便被26岁值班保安杨超涵吼住,其凶神恶煞,作势要打人,母亲与其争吵了几句,便被推至没有监控区域的第八手术电梯门口,随后被一拳打至6.7肋骨骨折,母亲受伤后痛苦倒地,该保安依旧不依不饶,再次挥拳被同事,围观群众制止。事后其同事劝说母亲不要报案,母亲老实,法律意识淡薄,医学知识缺以为只是疼痛,没有大问题就没有追究。当晚疼痛难忍,立即照片,示可能性骨折。医生告知半月后复查。从事发母亲并未告知我们,因不是成都本地人,怕给子女添麻烦,只告知小姨,随后在小姨的建议下于2017年9月11号到华西坝派出所报案 ,接警的曾海警官看过检查报告单后告知母亲,可能性骨折就是不确定是骨折,没大问题。母亲听后随即表示,既然没有骨折,没有大问题那就立个案,如有问题在来处理。就这样错过了最佳处理时间。半月后复查得知两肋肋骨骨折,母亲随即哭着告知我事情经过,作为子女,不为其他,只为能够保护生我养我的母亲,当天放下工作来到成都市武侯区华西坝派出所。请求执法部门能够主持公道。第一次进派出所处理事情,难免不清楚流程。要求能够尽快处理,竟被嘲笑行为想法幼稚,没读过书,没文化。难道作为受害者,有这样的诉求就是无知幼稚没文化?就算是没文化难道派出所就没有告知义务?所谓的文化是指先去学习知晓所有办案流程才能申诉?到派出所第二天也曾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行政大楼要求医院对此事件给予说法。刚到华西医院行政大楼楼下说明来意,被其保安拦下,也未告知应该怎样投诉,甚至开始面露凶相,只说不能去。我们当即表示要投诉至12340。保安表示:随便投诉,不在乎,态度嚣张至极!直到一位自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保卫科科长对我们询问,并答应处理此事,才作罢。因非成都本地人,各方面条件受限,未果,离开。至今一个多月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务科,保卫科职能部门从未出面解决。其打人者保安杨超涵态度恶劣,至今任觉打人乃理所当然。告知我们他是在执行他在医院的权利,他在合理执法。我们家属不能理解,他作为一个医院的保安说值班期间打人是合理执法。是医院赋予了他特殊的权利?能够理直气壮的凌驾于中华人名共和国的宪法?几次协商中10月3号杨超涵愿意协商处理,我们到达后他说愿出三千进行协调,态度依然一脸不屑,我们也并不是光为了钱而来处理此事,如此态度是我们受害者家属不能接受的。就这样案子又拖了下来。案件自从宿可警官接手后才开始有进展,让我们做伤情鉴定。院方一直未出面解决,华西坝派出所告知我们,需待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以后才能通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院领导,我们同意,等待了半月之久后,通知我们鉴定结果为轻伤一级。派出所领导通知:12月15号院方领导出面协商,我们立即向单位请假,从南充赶到成都,我们到了以后终于等来了一个叫刘建军的院领导,应该是管理监控室的人,我们受害方一直要求需由院领导出面处理此事,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应该处理纠纷的职能部门领导一直未出面,到底是未通知,还是他们故意拖延忽悠?还是知道我们并非本地人,让我们跑了一趟又一趟。因为我也是一名医务工作者,在我母亲被人打致骨折时,我也正在病床床边守着需要守护的人。因此我也不能天天都去成都处理此事。这个案子已经前前后后拖了4个多月现在又回过头来说我们时间太长。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带给了全家极大的精神创伤。轻伤一级,既然有这个定义,做出这种事的人应该得到应有的制裁。虽然那些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内部保安都说杨超涵是和某某领导有关系,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又和华西坝派出所是紧密联系的“兄弟”单位,只要他不承认我们就没有办法。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让我坚信,以此为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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