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渡电站先施工后赔偿,土地没了
修电站征用唐家渡河坝,金钟滩,不按实际面积土亩赔偿.(没有村民陪同2017年06月测)491亩,土亩不符,(村民要求重测量有村民,和村民代表,村委)面积为951亩,我们也有1992年的耕地分地依据,被二期办否认,更可气,村委强制把(不准491亩)平分其他社,2赔偿标准低:同样土地倍数差距大,3强制村民买保险,村民上访询问:只要有政府文件《征地批文》和县级以上盖章,赔偿公告(而且只有村盖章),村民就签字。却被公安抓起问话,说成兹事闹,被警告不服村委和二期办还说在闹全部收回赔偿。村民没签已在施工了。怎样才能维护我们合法的权益?帮帮我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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