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cbw 发表于 2017-7-13 11:25:04

达州男子异地金屋藏娇生一子 妻子要先收回房产再离

十年前,他们携手步入婚礼殿堂曾誓言同甘共苦不离不弃。十年后,他们情感破裂的原因是丈夫异地金屋藏娇,导致妻子决意离婚。近日,大竹县张女士想找律师咨询,离婚前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共同努力创造生活2006年,张女士经人介绍与高先生恋爱,当时,高先生在大竹县某公司工作,月薪不足3000元。张女士靠做服装生意谋生,月收入比高先生多一些。两人交往过程中,张女士发现高先生头脑灵活、谈吐风趣、责任感强,她认定高先生就是自己的人生伴侣。而在高先生眼里,张女士能吃苦耐劳、会勤俭持家、为人处事好,他愿意和张女士携手白头。  2007年春天,高先生、张女士挽手走过红地毯,他们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中誓言,今后无论贫穷富贵都永不离弃。2008年,张女士身怀六甲的时候,因品牌服装代理商为争夺市场份额,紧急号召零售实体店扩展业务,并丰厚的优惠回报实体店。张女士不想错过大好机会,她让丈夫辞职租门市经商,从此夫妇两人各自管理一个店面。意外发现丈夫“二婚”  生意一帆风顺,短短5年时间家中积蓄百余万元。2014年5月,高先生考察发现,近些年重庆服装市场的生意很好做,他想把业务拓展到重庆。张女士也觉得丈夫说得对,仅在大竹县城发展业务局限性太大,如业务拓展到重庆可以赚更多的钱。当年7月,高先生在重庆租到门市开店,张女士留在大竹打理两个店面和操持家务。  2015年,夫妻俩考虑到今后要将女儿送往重庆读书,便以高先生和女儿的名义在重庆买下一套价值110万元的房子。2016年8月9日,张女士想给丈夫一个惊喜,她带着女儿突然赶到重庆家里发现,丈夫和一个女人正在睡觉,隔壁房间婴儿床上有一个男婴。高先生想解释,张女士扇了丈夫一个耳光,留下女儿独自返回大竹县。  移情别恋破镜难圆  张女士目睹一切,高先生无言以对,离婚基本成定局。高先生摊牌提出要求,由于今后需赚钱抚养婚外生育的儿子,所以女儿由张女士抚养,并请求张女士能够大度一些,将重庆的房子分割给他,至于夫妇名下在大竹县城的一套房子和一间门市都属于张女士。  但是张女士不愿意,她认为离婚后,高先生还是有抚养女儿的义务,可是高先生以要抚养儿子为由,拒绝支付女儿成年以前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张女士对比两地房产价值认为,大竹县城的门市价值20余万元,住房40余万元,共计不足70余万元,而重庆的房子价值已达120余万元,因此她认为高先生分割财产不公平。近日,张女士联系本报求助律师支招,她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杜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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