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助力空气质量攻坚行动
按照“摸清底数、明确主体、限定时限”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百日攻坚行动,2017年3月22日-3月23日,县检察院牵头住建、经信、城管、环保等县级部门和竹阳街道、白塔街道、东柳街道、城西乡、黄家乡等城市规划区涉及乡镇,对燃煤锅炉、道路扬尘、建筑扬尘、垃圾焚烧、秸杆焚烧等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行为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查明污染点位和污染成因登记造册,下一步,县环保部门将根据检查的情况给相关部门和乡镇等责任单位发出环境监察意见书,督促相关单位按照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整改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问题,县检察院将全程督导部门和乡镇履职尽责,确保县域空气质量显著改善。(大竹环保局王伟 周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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