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cbw 发表于 2017-2-22 15:28:01

带着违纪违规问题参加选举的人


诺江镇城南村五社原社长张清奎,中共党员。二0一0年入党考察期间,将屋前操坝近四百平方米,修建违法建筑共六层,此操坝是五六七社原学校废弃,属城南村所有。违法建筑落成,党员转正。修建大井岩公路后期,时任施工员村民代表,故意将前任施工员所修堡坎,多给乙方量五十米,三年后,由村民举报,经诺江镇纪委调查核实,砍减十多万。如无人举报,集体就蒙受了十几万的损失,如当时社內有钱,早就支付了。如此重大案例,其人未受任何处份。县财政局征五社土地小堰塘,多年未用,上面村民种了蔬菜,二0一0年财政局使用该地,给村民支付青苗费。由张清奎与张清友两名党员,配合财政局协调处理,村民赔偿后,有集体的土地,折成两千元归集体所有,后来财政局付款时,却由張清奎的父亲领走(其父与他一起住)。二0一三年任社长期间,正逢二中给失地农民买养老保险,须社长办理,他向买保险的村民收取三十元的复印费,(有近五十人,几个人未收),不给村民出收据,而复印费又是村上报销了的。二0一四年评定困难户时,由民代表评审后,他确私自将自己家四人,妹妹家一人,纳入困难户,今年说每个困难户人口,政府补助资金五百元,必须要直补存折帐号,被村民发现曝光。林业局栅户区改造,占用五社硬化公路一百米,还有近三百平方米一个大倒车坝,按国家正规造价应该十五六万。当时由社长张清奎,代表苟龙贤苟书贤三人,到林业局洽谈,我方要价二十余万元,对方请求再少点,最后达成共识,去现场丈量评估,按实价赔偿。可过了几天他背着我就与苟龙贤二人去,以五万元终结,既沒丈量也没评估。几天后被我发现,立即向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反映,紧急召开村民代表会,可是己成事实,一次性付清,九个农场己盖上公章。本社社长和代表两个签字画押。后被五社村民知道后齐声恕骂一片讨伐!还有几件是任社长期间,严重不作为,造成本社巨大损失,就暂不一一道来。试问诺江镇所有领导,这样的人还能纳入支委吗?还能当村官吗?城南村就没人材了吗?蜀中无大将,廖化做先锋!!以上各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发帖人:城南五社苟书贤,电话:18583494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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