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住建局不应该违背事实说假话
合江住建局不应该违背事实说假话在合江县城符阳路(又称为40米大街)的楼栋号为“符阳路73号”的居民楼4、5、6三个单元的宽约3米的人行通道外面,原本是一道高1.5米的混凝土护栏,对居民楼的通风透光没有影响,也是该栋楼符合建筑规定的防护设施,朴实而且美观。
这道护栏外面的空地,是整栋楼3个单元的化粪池和全部排污管道,也是与之毗邻的当时的合江少眠职业学校的接壤部。该校竟然不顾73号楼居民的强烈反对,擅自在化粪池和排污管道上面建起了一个能容纳上千学生就餐的厨房和饭堂。这个厨房和饭堂是一个四面都是砖墙,砖墙上盖着预制板的房屋。其中一道高约7米、长约100米的砖墙,就靠在73号楼的1.5米高的混凝土护栏上,73号楼的通风透光和环境美化,受到严重损害。
两年前,合江福地建筑公司买下了少岷职业学校的这个违建房屋拆了盖高楼,他们在拆除了这个违建房的3面围墙和房顶的预制板后,却留下了靠着73号楼的这道砖墙不拆除,任其孤零零地耸立在人行道上,成为随时可能倒塌造成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危险物。可是当群众把这个问题通过网络问政反映到合江县住建局之后,该局在回复中却违背事实说假话,说这道整个违建物主要部分之一的砖墙不是违建物,而是少岷职校的一道围墙,而且这道围墙是在福地公司盖的高楼的红线之外,所以不该买违建房的福地公司在拆违建房盖新楼时一并拆除。事实是,现在福地公司新修成的化粪池和排污管道,全部都在这道砖墙下面。这算不算在红线之外呢?而且在福地公司买这块地皮盖房之前,合江县委县政府就组织当地周边居民代表开会形成过会议纪要,明确要求福地公司要拆除周边的砖墙,修成开墙透绿的两米左右高的护栏。
请领导同志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看一看,这道砖墙到底是违建房的一个组成部分,还是单独修建的围墙?也请问合江住建局,这样的违建的危险建筑物,该不该尽快拆除?如果这道“围墙”倒下来造成了人员伤亡,你们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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