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网编辑 发表于 2016-10-21 16:06:35

“未按规定发朋友圈就扣工资”是啥逻辑?

 某市第四医院的职工王先生日前向媒体反映,他所在的医院强制要求职工关注其所在医院为账号主体的5个微信公众号,而且要每天转发公众号内容并发布至少两条原创朋友圈。即使是在下班时间,也要原创和转发相关的推广内容。由于王先生没有按照规定完成任务,因此被扣了工资。(10月19日 新华网)  见过奇葩的,没见过这么奇葩的;见过胡闹的,没见过这么胡闹的。更可怕的是,除此之外,为了扩大影响力,医院还要求员工疯狂添加微信好友,每人每周加好友不低于350人,最后要加满5000名微信好友。看了这所医院对员工的无理要求,笔者不免想问上一问,这是在搞宣传还是在搞传销?如此“虐待”员工的权力是谁给的?未按规定发朋友圈就扣工资这是啥狗屁逻辑?  不可否认,在信息化和自媒体时代,传播、宣传、广告对于一个企业或是一件事物而言是多么的重要,提升知名度、扩大影响力、增加覆盖面,能够吸引更多人的关注,以便得到他们的选择。拿一所医院来讲,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医院的医疗设备、医护环境、专家力量等进行宣传,这是无可厚非的一件事。而过犹不及、欲速则不达,把太多的心思和精力用在一味的宣传上,并对职工作出诸多如此不合理的要求,这显然是不合适的,是一种严重的跑偏,更是一种不善意的利用。  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对于没有按照规定完成发朋友圈等所谓“任务”的职工,医院竟然对其扣工资,这简直是无理取闹,更是一种权力野蛮。在笔者看来,医院的这一做法,不仅不能对员工起到什么约束和激励的作用,反而会严重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拉远他们与单位的距离。因此,如此宣传和扣钱之举,当休矣!  无独有偶,医院也好,公司也罢,对于职工的各种奇葩和不合理的要求比比皆是。例如,沈阳市铁西区建设大路爱工街凯旋门广场,某公司举行活动,员工集体向领导下跪,并高呼感谢X总,给我工作;山西长治漳泽农商行通过当众打员工屁股进行考核;滨州市滨城区区直机关医院规定未获单位审批不慎受孕的女职工,视为违反规定,单位有权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细思恐极,这些要求和规定,有的没有法律依据,有的是侵犯人权,有的是以权压人,又怎能不招人唾弃、让人厌烦、令人痛恨。  正所谓,医者,仁心。对于医院来说,核心业务就应该是看病,看病不难了、不贵了,医疗环境好、医疗资源好、医疗效果好,那么病人自然而然也就来了。而医护人员和职工是救死扶伤的主力,不是任由医院摆布的工具和机器。笔者呼吁类似的医院和企业,别再这么任性,别再这么伤人,别再让更多没有逻辑的逻辑再出现。(李志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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