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对13家排废超标企业开47万元罚单 最低罚61元
四川在线消息 近日,成都市环保局官网公布一批超标企业处罚案例,共涉及13家企业,违法事实多为外排废水、废气等超标。包括有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四川省郫县豆瓣股份有限公司、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被处以罚款47余万元。有意思的是,有一家公司处罚金额仅仅61元,四川多力贸易有限公司因2016年3月2日外排废水氯化物浓度3600mg/L超过《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190-93)中规定的排放标准,被处罚款61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值得注意的是,4月7日,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因2016年1月28日外排废水总磷浓度为2.15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规定的0.5mg/L排放标准被成都环保局处以罚款376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2016年3月17日,经复查发现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外排废水总磷浓度仍然超标,成都环保局遂作出处罚:自2016年2月27日起至2016年3月17日期间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原处罚决定3760元,计20日,共计罚款人民币7.52万元。2016年4月13日,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再次因外排废水氨氮浓度49.3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规定的排放标准2.3倍被处罚款897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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