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满意度超九成”,究竟是谁调查的?
上周,家住江苏苏州娄江社区的方老伯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电话,通知他前往社区看病。原来,先前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留下过健康档案的他,被社区全科医生筛查为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江苏省医改办主任、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咏红介绍说,江苏作为国家首批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深入推进了医改,根据第三方调查显示,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医改综合满意度分别达到92%和95%。(8月11日《人民日报》) “均超九成”,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也就是说10个患者中有9个是满意的。10个医生中有9个是满意的。这可不仅仅是简单的数字,这是一份民意调查的结果,这样的说法是轻率的。想知道,这样的调查是谁调查的?调查的是谁?按照江苏卫生部门的说法,数据来源于第三方调查公司。按说,来源于第三方调查公司似乎是公平的。这个公司既不隶属于卫生部门,也不隶属于患者,更不隶属于医生,这样的调查岂能不公平? 问题是,这个第三方调查公司调查的目的是什么?假如说,只是主动而为的公益调查,或许还有可以信赖的成分。假如说,这份调查是被委托的,那么就可能出现问题了。很显然,这份调查是江苏卫生部门委托调查公司调查的。俗话说的好,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当第三方调查公司是受雇于卫生部门的时候,他们也是很明白的。卫生部门会支付调查的费用,他们的调查表面上看属于第三方,而实际上在收取了委托调查费用的时候,已经不再是第三方了,而是和卫生部门成为了一个战壕的战友。 收取了卫生部门的钱,就要“让消费者满意”。第三方调查公司的调查数据很显然要让卫生部门“很满意”。卫生部门“很满意”了,才能高高兴兴支付委托调查费用。这不是想当然的怀疑,而是人之常情。这就犹如我们在打官司的时候聘请律师一样,即使律师知道你是过错一方,他们也会因为收取了费用而尽可能维护过错方的利益。 江苏医疗体制改革的付出,我们是看得到的。但是,在人们对于医改还有很多期待的时候,切莫轻言“医改满意度超九成”,这不仅没有好的作用,反倒会增加矛盾,这样的话不能乱说。再说了,这样的调查有没有普遍意义?如果只是调查了10个人,却发现只有1个人不满意,就得出“满意率九成以上”,显然是不科学的。 在医患矛盾诉求表达还火热的时候,还是多做事,别乱说话。(郭元鹏)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