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渠县计生办主任叶小明在纪委面前通过暗示等手段公然索取财物!
我的侄儿是四川达州渠县人,今年春节大年初一,第二个孩子顺利出生, 孩子出生十多天,我侄儿去给孩子上户口,当地派出所需要一份计生办开的证明,于是我侄儿第一次去了计生办。渠县计生办主任叶小明当听说孩子已经生了时说:“你孩子都生了,才来找我开出生证明,没生的时候为什么不来开?不开!”按照新的计生政策,这个证明可以在孩子出生后补办。2016年3月23日,侄儿媳妇第二次去找到叶小明主任,叶小明仍然以同样的理由不办,说要交罚款。问他要交多少,他不说。
3月24日,我侄儿媳妇和我嫂嫂(60多岁的老人)第三次去找叶小明,叶小明说要交三万罚款,我嫂嫂一气之下就和他争了两句。(没说什么脏话重话)。叶小明发话说永远也不会给我们办这个证明。下午我拜托我一位同学帮忙去问下这个事,叶小明说我嫂嫂在他的同事和下属面前伤了他的面子,他怎么向这些同事下属交待。(你懂他话里的含义了吗?)
3月25号,我侄儿媳妇第四次去计生办找叶小明,送了一包100多元的烟给他,烟收了但事情并没办理。而是叫我侄媳把材料放他那儿后要我同学去(可笑吧)。
当天下午,我同学代表我们第五次找到叶小明,叶小明发现我侄儿第一胎是非婚生育,当时没有罚款就上了户口了,现在要罚款。国家规定,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可以补办结婚证。因为生第一个孩子时由于条件不好在家里生的,然后两位老人去登记的孩子出生日期,农村老人一般都记得孩子农历生日,而不是公历,所以按农历刚好三个月零几天,但按公历只有两个月零几天。这件事当时计生办的工作人员都清楚,所以当时没罚款。这次事情又没办成。
28号,我托另一位同学给渠县那边打了招呼。下午,我之前的那位同学第6次找到叶小明,这次他的话风变成了他帮了我同学一个大忙,不断地重复这句话,我同学只好叫我侄媳再给他送条烟去。
我侄媳第7次找到叶小明,给他送了一条中华,他收了烟后终于给我们办了,但又一次强调帮了我们大忙。为什么他这次办了,因为我托的第二位同学是在四川省纪委工作,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叶小明都敢通过暗示的方式索取财物,你说他的胆子有多大。
期间我咨询过四川省计生厅和达州市计生办,他们都说叶小明这种做法是完全违规违纪的,并且都建议我们向当地纪委举报。后来我向四川省计生厅厅长信箱反映过,并说了叶小明暗示索取财物的事,然并卵,他们只是问我最后办了没有,对叶小明的这种违规违纪行为并没有任何处理措施。
对于这个苍蝇,你们有什么好的建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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