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网编辑 发表于 2016-2-4 10:10:08

边程:“十三五”环保产业将成为新兴产业中的领军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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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开局之年环保“好声音”——    边程:“十三五”环保产业将成为新兴产业中的领军力量    新华网北京2月2日电(张世祥)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环境产业经过“十二五”期间的加速发展后,“十三五”时期无疑是关键的攻坚阶段。    为了行业健康理性发展,在“十三五”的开局之年2016年伊始,新华网能源环保频道,策划此次“十三五”开局之年环保“好声音”邀您一起谈”,旨在倾听行业声音,寻找行业“最强音”。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边程对新华网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家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这一战略,大力推进环保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入大发展时期,陆续出台了包括“大气十条”、“水十条”在内的多项重磅政策,引导了环保产业市场化、规模化扩容,环保企业均进入快速成长期。根据发改委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环保产业产值预计将达4.5万亿元。    然而,作为仍处于初始发展期的新兴产业来说,我国的环保产业的政策主导型特征仍十分突出,产业发展的市场化机制相对于传统行业来说仍未完善,优势企业的做大做强仍存在诸多掣肘,一些细分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据了解,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深耕多年,致力于化解目前日渐突出的雾霾问题。公司自2007年至今,斥资十多亿元研发清洁煤气化系统,发展为雾霾治理前端源头控制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但公司所处的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在近几年沐浴政策东风的同时,也深切感受到这一行业仍存在诸多发展中的问题,特别是在近两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下,这些问题表现的更加突出。    边程认为,首先,雾霾治理本身是一场多领域协同治理的攻坚战,但当前治霾却存在电力行业超前,一些重污染行业如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非电领域治理步伐滞后,导致大气污染防治的协同效应无法体现。“十二五”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燃煤电厂除尘、脱硫和脱硝装置的建设和达标运行。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容量约7.6亿千瓦,占全国火电机组容量的83%;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6.87亿千瓦,占全国火电机组容量的75.0%;安装袋式除尘器、电袋复合式除尘器的机组容量超过1.89亿千瓦,占全国煤电机组容量的22.9%。“十二五”前四年,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每年连续保持近10%的降幅。尤其是2014年,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13.8%和20.5%,烟粉尘排放量仅增长0.8%。    然而,与电力行业减排所取得的巨大成绩相比,其他重化工业的减排节奏却严重滞后。根据环保部发布的《环境统计年报》数据,2014年,建材(水泥、玻璃和陶瓷等)和钢铁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增长了12%、45%和29%。从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看,虽然在全国1600余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中,85%已装有SNCR等尾气脱硝设备,全国钢铁行业烧结机有近600台安装了脱硫设施,但是从实际运行情况看,建材及钢铁行业烟气治理设备的达标运行效率低,建而不运现象普遍。从污染物排放占比看,2014年,钢铁和建材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占工业排放总量的比重分别达到24%、28%和48%,建材和钢铁行业的烟粉尘排放量是电力行业的2.5倍。综上,非电领域污染物排放控制滞后已经严重削弱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效果,加大非电领域的污染防控已刻不容缓。    其次,按照国内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的经验,大气污染防治按照工业生产过程分为源头清洁生产+末端除尘脱硫脱硝,但长期以来,非电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主要围绕末端除尘脱硫脱硝开展,污染物源头控制无论是政策出台,还是企业行动上均相对迟缓,致使目前大气污染防治未形成“源头+末端”协同效应。实际上,传统“两高”工业领域的企业分布极为分散,且近两年经营状况每况愈下,对于这些行业的治污来说,末端加装除尘脱硫脱硝设施首先不具有规模效应,同时环保监管难度和成本也极高。近期环保部督查河北省治霾现状,就直指“众多焦化和玻璃企业存在“环保提标改造不及时、日常监管不到位、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而工业领域前端高效清洁用煤对于企业的成本增加小于后端除尘脱硫脱硝,前端治理很大程度可以免去后端环保监管的力不从心,更符合工业领域治理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对于雾霾治理的源头控制方面,近年来着力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作为重要抓手之一来推进,但这些政策目前仍缺乏清晰的框架体系,以及后续的落地实施细则。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将“推进煤炭清洁利用”作为重点任务之一。2014年《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要求加快发展煤炭清洁开发利用技术,不断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水平,至此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成为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部分。2015年《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主要针对焦化、煤化工、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四个领域用煤进行规范,重点提升的装备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推动煤炭清洁化利用。但目前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政策多具有引导性,强制力不足,再加上地方政府积极性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认识和舆论引导不到位,部分地方政府在对本地工业燃煤设备及能源供应结构家底不清的前提下一味出台限煤政策,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重视不够,甚至不予批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政策落实滞后。    再次,雾霾治理的综合协同性从另一个维度来考量,应体现在各行业领域的政策同步性上。但一些行业规模不大但污染重的行业领域,无论从标准制定,还是约束和激励的政策机制,相对于火电、汽车等行业,均存在明显的政策“短板”。例如在工业锅炉窑炉、焦化等工业领域,工业锅炉领域便明确了落后产能淘汰的单体规模目标及时限要求,但在涉及面更广的工业窑炉/炉窑领域,落后产能淘汰相关政策仍处于缺位状态。而事实上,仅从目前我国PM2.5最高区域均为重化工产业特征显著的城市这一表征现象看,由于工业窑炉/炉窑的淘汰和激励政策的缺失,这些区域特征产业所带来的短板效应极为明显。    雾霾产生的最大根源在于大量的工业粗放式燃煤,这就需要在完善末端治理约束+激励机制的同时,大力推进非电重污染行业源头煤炭消费控制及燃煤替代,这也恰恰可在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与雾霾治理两大国家战略之间找到结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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