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cbw 发表于 2015-9-24 12:01:47

父亲灼烫虐待女儿惹众怒 女孩大腿多处烫伤结痂

日前,一条题为“温州4岁女孩遭父母如此虐待?”的微博,引起网友围观与热议。微博称,在浙江温州市瓯海区瞿溪镇,有一对亲生父母,对自己年仅4岁的女儿进行虐待,并配发多张女孩受伤照片。照片中,女孩的大腿被多处烫伤,并伴有破皮结痂,烫伤处隐现漏勺孔。爆料人称,女孩常遭其父母虐打,腿上全是被打火机烫的水泡。女孩无论冷热,都穿一条脏兮兮的白色连衣裙。好心人弄饭给女孩吃,都被她妈妈打掉。之后,当地派出所民警证实女童被虐待一事属实。民警对小孩父亲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凸显法律漏洞由于从目前女孩的伤势来看,其父亲的行为还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而虐待儿童罪又属于自诉案件,也没有女孩及她的合法监护人起诉,警方暂时无法对该涉事父亲作出直接处罚。在了解相关案情后,处警警员暂对女孩父亲进行了警告及严厉的批评教育。对此,有律师表示,该事件反映了我国在未成年保护方面的存在的漏洞现今儿童被虐事件层出不穷,据公开调查数据我国约4成儿童曾受过虐待,却只有少数幸运儿能够得到公正对待,大部分的儿童都是默默承受折磨煎熬中长大。我国的《未成年法》父母虐待儿童被剥夺监护权的规定,现实极少操作执行。究其原因之一,我国居然将儿童虐待罪作为自诉罪规定,那么小的孩子他们有什么能力分辨家长对自己打骂是管教还是虐待?他们又有什么能力去举证父母对自己的行为构成伤害?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对小孩造成重伤或者死亡之后,才能有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由检查机关提起公诉,这样的保护确实是一个漏洞。

阿牛哥 发表于 2024-1-7 22:27:18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虐待儿童剥夺监护权的规定,虽然在现实中操作执行较少,但这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手段。我们需要持续关注和改进相关工作,确保法律落地生根,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让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未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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