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5-1-22 15:37:07

投诉遂宁市明星电力公司增设霸王条款


2024年12月31日,四川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668号文件,第二条最后半分句写明“居民户口簿登记地址与申请办理地址不一致的,可参考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其他佐证资料”。本人于2025年1月14日两次拨打遂宁市明星电力公司服务热线(962501)咨询详细办理流程,并告知本家庭一家五口户口簿登记信息在遂宁市大英县,房产购买在遂宁市船山区且已取得房产证并未转移户口至遂宁船山区,本人及配偶均在遂宁市市区就业,孩子在遂宁市市区读书,父母接送孩子上下学,共同居住在一起(物业,学校均可证明)。根据省发改委文件只要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佐证资料均能办理优惠政策。但遂宁市明星电力公司未熟读文件、未严格执行文件条款,强行要求合法合规用电户办理辖区居住证,而居住证办理需要登记之日起180天后才能办理成功,并且一家五口都需要办理。针对遂宁市明星电力公司这种霸王条款,故意增设莫须有的条件,致使广大居民用户无法及时快捷办理用户优惠登记。难道派出所核发的户口簿、房管局核发的房产证都不能充分证明吗?非要硬拿居住证卡用户。完全就是无视用户的合法权益。毫无一个上市公司应有的企业担当。特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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