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s Archiver
传播网
›
综合栏目
› 发改委:各地区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
admin
发表于 2025-1-7 15:45:12
发改委:各地区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
财联社1月7日电,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其中提出,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发改委:各地区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