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5-1-7 10:57:33

村干部在开村民大会时辱骂村民至今得不到解决



尊敬的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

   我们要实名举报四川省仪陇县永乐镇桂花屋村村干部饶家宪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4 年 9 月 23 日,饶家宪在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期间,公然辱骂村民,其言辞粗鄙恶劣,声称“吃了我的,贪了我的,我把他无法”,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村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更对村民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创伤,极大地破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其行为充分暴露了其官僚主义作风、目无法纪以及严重的腐败问题。

从党纪角度来看,饶家宪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对待群众态度如此恶劣、简单粗暴,且其承认贪污的言论若经查实,性质极其严重。党组织应立即启动调查程序,依据调查结果和情节轻重,给予其严厉的党纪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开除党籍,以彰显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从法律层面而言,其承认的贪污行为若证据确凿,无疑触犯了贪污罪等职务犯罪相关法律条款,监察机关应迅速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责令其全额退还贪污所得财物,使其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接受法律的制裁,同时起到警示作用,防止类似腐败行为再次发生。

此外,饶家宪在公开场合辱骂村民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规定,应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达到侮辱罪的构成要件,更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能让这种公然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逍遥法外。

我们强烈呼吁相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此事,彻查饶家宪的违纪违法行径,并及时向社会和村民公开处理结果,以实际行动恢复群众对政府机构的信任,重塑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期待着一个公正、透明、严肃的处理结果,还桂花屋村全体村民一个公道,为乡村的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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