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医院食堂被指销售馊米饭:举报缺乏足够证据支持,食堂违法事实不成立
12月11日,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关于侯某某2024年9月9日投诉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食堂“销售馊米饭”事件,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送检了食堂仓库内的大米,检测机构于9月12日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通报称,该案已于2024年12月6日调查终结,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侯某某对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食堂“销售馊米饭”的举报缺乏足够证据支持,该食堂违法事实不成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