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购买电动车就被处罚400,请问合理吗?
我刚从成都回南充上班,因家住高坪区距离上班地点有8公里,没有直达公交车,交通不便,于是双11活动期间在抖音直播间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去门店提车,下午5点高高兴兴去提车骑回家,但经过滨江大道被交警叔叔查车,说我没有上牌,要扣车处理,但一想到刚买的2000多电动车,屁股还没有坐热就被没收,不甘心,于是就给交警叔叔解释:我才提车,你可以看购车记录,不是我不愿意上牌,今天是周五车管所不上班,周一第一时间去上牌买保险。但交警叔叔不听任何解释,把车钥匙抢过去,让我周一去育英路处理,超时间就收取车辆保管费,我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我就只能灰溜溜先回家了。
1、南充交警为何不查看我购买时间再酌情处理呢?咋能不能第一次警告处理,有温度的执法呢
2、第二天我联系了卖车的老板,老板让我给400块钱,他找朋友把车拿出来,当时我就直接给转账400,没有到半个小时,卖车老板就把车骑过来了,南充真的这么黑暗吗?(如需要凭证,我可以提供相关材料)
说实话,我觉得交警的处理方式有点让我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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