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文明 发表于 2024-11-14 15:28:51

河南漯河郑州两位老人为小揽工程 近百万介绍费打水漂

家住河南漯河市的郑老汉今年已经60有余,本该在家享受天伦之乐,却陷入往来司法机关为己维权纠结中,除了奔波带来的身体和精神煎熬,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最近诈骗嫌疑人被漯河市召陵区检察院不予起诉让他百思不解。那么郑老汉遭遇了什么骗局?
二位老人支出99万元居间费 四年仅干百米工程
2020年,家住漯河市的郑老汉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郑州的翟伟杰、秦海峰二人,二人虽然没有职业,称有路子能够帮助郑老汉承揽国道G310提升改造开封段的相关工程,利润可观,并介绍郑老汉认识了姚俊伟。姚俊伟答应给郑老汉承包国道G310提升改造30公里电力排管工程。
翟伟杰、秦海峰和姚俊伟带领郑老汉到国道G310转了一圈,看了正在施工的工地(后得知工地与他们三人没有一点关系),承诺可以让郑老汉干30公里,每公里收居间费10万元,郑老汉看工程都快结束了,哪有30公里。翟伟杰、秦海峰和姚俊伟让郑老汉先干100米,还告诉郑老汉,这100米仅仅是开始,随后国道G310提升改造在商丘段马上开始了,工程有90公里,保证你能干30公里(后查明纯属子虚乌有)。为了表达诚意,2020年6月30日,姚俊伟还还与郑老汉签订个协议,注明“我公司承诺跟着我公司的施工队伍,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保证公里数不低于30公里。”落款加盖了“品信公司”(简称)的印章,姚俊伟签字。
有了承诺还有书面协议,郑老汉认为这事情靠谱,7月3日就按照与翟伟杰、秦海峰二人的约定把73万元好处费打到了秦海峰指定账户上,很快翟伟杰、秦海峰与姚俊伟把这73万元分掉。
郑老汉感觉有盼头,先干百米小活也中很快就会有大活。百米小活干完了,郑老汉不但分文未挣到,反而垫资几十万也打了水漂。郑老汉开始着急了。再联系介绍活的所有相关人员,他们开始找各种借口说放心,有活干,后来干脆集体失联。
翟伟杰、秦海峰和姚俊伟用同样的手段同样的章法,此前不久给郑州的崔老太签约30公里国道G310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国道G310路段公示牌显示提升改造总里程9公里),并骗取郑州崔老太26万元,崔老太也没有拿到工程。
郑老汉越来越感到自己可能是上当了,就选择了在漯河市高新区公安局报警。漯河市高新区公安局以诈骗罪立案受理了郑老汉和崔老太的报警,把翟伟杰、秦海峰列为诈骗嫌疑人,案件同时报给召陵区检察院进行讨论,召陵区检察院认为嫌疑人够罪并作出了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立案侦查。
二人虚构事实骗取两位老人中招
翟伟杰、秦海峰带领郑老汉看的工地也是国道G310开封段提升改造现场,现场公示牌显示改造总公里数为9公里(后期发现的),而翟伟杰、秦海峰给郑老汉签约的是30公里,与郑州崔老太签约的也是30公里,共60公里。翟伟杰、秦海峰承诺的明显与事实不符。
后来迟迟没有工程可干,郑老汉来找翟伟杰、秦海峰和姚俊伟追要钱款,姚俊伟又把郑老汉介绍给徐学习,徐学习说本人是国道G310开封段提升改造工程的项目总承包商,该工程总共只有9公里,哪有30公里。4年来 30公里的工程一直停在承诺上,翟伟杰、秦海峰和姚俊伟既联系不上人,也不见还钱。
本想骗子要么退钱,要么判刑,没想到10月初召陵区检察院以嫌疑人翟伟杰“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起诉,这让郑老汉难以接受。“本来是召陵区检察院立案监督的案件在召陵区检察院停了近一年,嫌疑人又无罪了?这不是召陵区检察院前后自相矛盾么?”郑老汉不解的说。
观点 诈骗意图明显
本网走访了数位资深律师。一致认为,三个人行为符合诈骗罪特征。
国道G310改造提升工程总公里数才9公里,翟伟杰、秦海峰虚构能给郑老汉和崔老太各30公里,共60公里,符合诈骗主题,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判断一个人是可否构成犯罪,不能仅仅看一个阶段,更应该看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司法者也应该从社会大局考虑问题。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做出的对翟伟杰不起诉的决定书后,漯河郑老汉和郑州的崔老太已向漯河市检察院提出异议!
涉及到的三个人最终是否构成诈骗罪也请广大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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