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超市奔跑后摔倒没人扶,妈妈砸店讨说法!盒马回应
据网友爆料,10月19日晚在湖南长沙,一家长带孩子逛盒马时,孩子在奔跑期间摔倒且出现短暂晕厥,去医院检查诊断“多处损伤、脑震荡、右侧顶部头皮血肿”。其家长认为,孩子摔倒时没有工作人员上前扶起,且表示孩子目前还在昏迷,就此事去盒马打砸店内商品,想要讨说法。男孩母亲发视频称:“盒马鲜生店大欺客,孩子摔了没人来帮一下,良心何在?没有一个工作人员来帮一下,至今还在昏迷。”盒马回应:可以走法律途径记者联系了盒马鲜生门店,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当时就有工作人员过去问他了,需不需要打电话给家长或者是打120先送到医院去看一下,小朋友当时就自己站起来,说没什么事情。”该工作人员还称,目前门店申请部分赔偿,但家长不同意,所以还在协商中。对于家长就此事去盒马打砸店内商品讨说法一事, 盒马鲜生工作人员回应道:“他是说想要我们赔钱,可以走法律途径。”那么,小孩在超市摔倒超市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小孩在超市摔伤的责任承担者主要包括超市经营者、小孩的监护人以及可能的第三人。1.超市经营者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宾馆、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如果超市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志,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超市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小孩监护人的责任: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导致小孩受伤的,监护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例如,如果小孩在超市独自行动,监护人未跟随或未进行有效监护,小孩因自己的行为导致摔伤,监护人也有一定的责任。3. 第三人的责任:如果小孩的摔伤是由第三人的行为引起的,例如其他顾客的推搡或故意行为,第三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第三人的行为对小孩造成伤害,超市也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对于家长的做法网友们并不认同还有不少人认为发生此事是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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