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高坪华诺国际一区业主委会会不作为
我是高坪华诺国际一区一名业主。今年小区瘫痪多年的消防系统终于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李彬玉、副主任向云涛牵头,申请紧急动用小区维修基金来维修完善。4月10日通过招投标程序,采取综合评分评标法选出了中标单位来完善小区瘫痪多年的消防系统。评标结果出来当日,业主委主任说中标候选单位报价太高,需要回小区讨论后决定。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函中签字,导致招标代理公司无法挂网,致使此项工作一直无法推进。回到小区多次开会讨论,参会业委会五名委员中有三名委员明确表态按照招投标程序和结果进行,业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和个别业主代表都不同意说报价高了。现在已经过去六个多月了。这期间业委会不但不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主管领导和小区主管社区和街道办和社区领导的指示推荐(开会多次强调按招标程序进行)。而他们一意孤行,在中标单位未挂网公示出来期间,私自找中标候选三个单位谈价并要求降价,这样做已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规定。期间还组织相关人员在小区入户叫业主签字表决,7月14日开始已经入户表决过一次,至今没有公示结果,10月16日又开始搞第二次坚持签字表决来更改招标结果。小区消防系统瘫痪多年,严重威胁到业主安全。高坪消防大队多次来小区检查并开出整改通知单,小区申请动用维修基金来完善消防系统整改那一刻起房管局主管领导就积极配合,主管小区社区和街道办领导也给予了支持。他们多次强调要按招标程序尽快完善消防系统整改一事。
我个人认为,小区业主委员会是不懂法,故意拖延阻拦消防系统整改一事。万一发生火灾?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呢?针对小区目前的问题我提出以下几点投诉。
1、通过挂网招投标,并采取综合评分评标法,结果出来后业委会说中标候选单位报价高了,不签字是否合法?
2、在中标候选单位未挂网公示之前,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否可以联系中标候选单位进行谈价?小区业主是否有权通过在中标候选单位中选择一家来完善小区消防维修工程,这样做是否违背了招投标法?
我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书面报告回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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