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鼎山镇国土及农综部徇私舞弊,利益勾结
巴州区鼎山镇国土及农综部徇私舞弊,利益勾结
我是鼎山镇石笋村5社遵纪守法的村民'实名举报鼎山国土及农综部门知法犯法,利益勾结为本村村民苟磊,白军正,苟小军三人,系表兄弟违法违规批复三人买卖耕地建房手续、而且还批少占多,还霸占了我家的竹林地及公路的公共用地,我想知道相关部门到底是什么原因批复耕地建房?还是你们拿人钱财替八消灾,还是别人关系网大系苟磊子女在纪委及国土部门工作迫于上级压力而办,我想要个说法。1,作为该部门明知承包土属于集体所有,,为什么可以变成买卖关系?难道你们及村委不知情吗?严重违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章弟七十三条。2苟磊等三人在耕地修建工程中,国土部门责令停工,没几天后紧接着又恢夏施工又是什么原因?理由是什么? 哪级部门批准的,依据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一章总则弟六条规定等"3. 我与他们是邻居,到现在苟磊老房子未拆,哪里存在滑波及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还骗取国家7万元救灾补尝款)是哪个哪级部门做出的勘察签定?4. 联建三人苟小军老房子已通过增减挂钩拆除并获得足额赔偿,为什么又可以在短时间内进行耕地新建房,上级政策文件及法律有规定吗,其它乡镇有这样的光例吗?5. 当年我村还有村民在同一块耕地建房,为什么他没有建成?确实这位村民没有钱给你们送,更没有像苟磊这么大的势力及关系网。6,我们老百姓无钱无势在老宅翻建房屋审批手续层层阻挡,难道真是政府部门为有钱有势开的后门.基层黑暗及腐朽严重玷污了社会公平公正,望上级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彻查此事,给百姓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否则我不会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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