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夜”2000块刚玩四次,女大学生难以忍受报警,最后构成强奸罪
在当下这个一切都以金钱为衡量标准的世界,很多事情的发生,看似不可思议,但实际上是消费主义横行的今天,大部分的人和事,都已经被标好了价格,你以为你能不为金钱所动,大概只是价格还不够高而已。这虽然说起来很让人无语,但的确就是这个世界的真实现象,尤其是一些大学生,为了追求更有品质的生活。明明是一些自己负担不起的东西,却偏偏要去追去,结果就要付出代价,这样的代价看起来似乎是可以承受的,但本质上会彻底毁了她们的三观和未来,那些习惯了挣快钱和出卖自己的人,在未来的人生中,必将会受到命运的反噬。张某是一个普通的公司白领,属于已婚人士,也许是生活过于平淡,或许是厌倦了老婆的普通,张某经常会通过金钱购买负距离接触的服务,这对于有些人来说,也是一种放松的模式。在一个聊天软件中,张某认识了正在上大二的小丽,通过几天的了解之后,张某确信小丽真的就是大学生。现在假冒的很多,张某这次花了大价钱,约定了3000元的包夜价格,而且还准备了蓝色的逍遥丸,让这次约会能够物有所值。小丽是大二的学生,走上这个路,最初只是单纯的想要一只漂亮的口红,但有了钱之后,就会发现,好东西实在是太多了,钱根本不够花,于是就开启了自己放弃尊严的生活。她怎么也没想到,这次看似普通的客人,改变了她们两个的命运,一般情况下,这种所谓的包夜,也就是发生两到三次关系。小丽原本也是这么想的,但是没想到的是,张某吃了过量的药,在发生第四次关系的时候小丽实在受不了,激烈反抗,但还是没能拦得住张某。小丽感觉很屈辱,就报了警,说自己被强奸,警方来了之后,把两人带到了警局,一开始张某还辩称他们是男女朋友,但很快就露馅。但张某说自己是包夜的,这顶多算是嫖娼,怎么着也不构成犯罪呀,但张某错了,哪怕是包夜,嫖娼也不能违背女性的意志。在这种事情上,只要女方说不同意,说停男方就必须停下来,哪怕是这种交易关系,但张某却违背女性意志,强行和小丽发生了第四次关系,构成了强奸罪。而小丽尽管是强奸罪的受害人,但同样也是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卖淫行为,被拘留115日,罚款2000元。而且这件事,也会通报给学校,小丽的人生也就从此有了污点,虽然这种处罚不属于违法犯罪,但记录会留存下来,对于小丽来说,这次教训,或许会影响她的一生。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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