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叶县“果园遭强拆”当事人再发声:家人像“牲口”一样被拖走
“像牲口一样被拖走。”9月19日,在接受采访时,贾柯回忆,当时非常绝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说,5个月前的那天,是一家人的噩梦,因为自己的梨园遭遇强拆,家中4名上前录像取证的妇女和老人被按倒在泥地里,被抢走手机。贾柯家人被强行抬走 图/受访者提供贾柯,是河南叶县任店镇梨花庄园的负责人,自2014年大学毕业后就开始返乡创业,筹建梨园。30亩的梨树从细细的小树苗长成结满硕果的大树,他等了五年。他的梨树结出的果子大而甘甜,客人络绎不绝。他的果园也获得了国家绿色认证,成为大学生创业基地。但他没想到的是,一切欣欣向荣之际,一条公路的修建,让他陷入艰难的维权之路。公路修建需要占用梨园部分土地,但他在赔偿标准上与叶县政府产生分歧,一直未能达成一致。4月2日那天上午,梨园被断电,随后遭到拆除。直到最近被总台曝光,方被公众广泛知道。对此,南方都市报评论称,征地必须有法可依,必须谨守法律程序,不能违反法定程序而暴力强征。这是行政法治所应给予社会的最基本示范。9月20日,平顶山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的因补偿标准争议引发的“叶县强拆果园”一事,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已第一时间成立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贾柯表示,“一条公路项目斜穿梨园,需要占用他大约7亩果园”。但他同任店镇政府以及叶县政府在赔偿标准上产生分歧,一直未能达成一致。2023年6月13日,任店镇政府就曾对贾柯的果园下达过通知书,贾柯聘请了北京律师在叶县法院立案。接到开庭应诉通知的任店镇政府随后做出了撤回《限期清理通知书》的决定。但令贾柯没有想到的是,2024年4月2日,在没有提前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他的果园遭到拆除。贾柯表示,当天上午7时,梨园四周突然聚集各类车辆100多台,钩机3台。果园被断电,过往车辆不许停车,更不许下车拍照取证。随后,贾柯的母亲、妻子、二姨以及爷爷等4人由于录像取证被按倒在泥地里,取证手机也被抢走。4人随后被强行抬出果园,关进派出所。贾先生的梨园贾柯表示当时非常绝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当天晚上将近9点,派出所通知贾柯领人。他见到家人时,对方已泣不成声。他说:“当时感觉天都塌了。”贾柯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交通广播记者提供了一段他的父亲与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的通话录音。在录音中,胡炜哲承认政府强拆了梨园。胡在电话中表示:“拆迁(梨园)我到场了,专班的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也到场了。我们是为了项目的进展,我愿意承担责任。我不管是谁,我不只是针对你,我是因为重点项目在叶县落不了地,我是参与了拆迁,那一天,作为众多的拆迁组织的领导,我也不是官最大的。”叶县县委宣传部转发给记者一份盖有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公章的情况说明。其中提到,2024年4月2日,在同贾宏勋(贾柯的父亲)反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施工方中交二公局在我镇政府及县有关部门配合下,开始在该规划区域施工。贾宏勋亲属进行阻工,工作人员介入稳控疏导。中交二公局项目负责人李矿森向中国交通广播记者表示,“他们只负责建设施工,并不负责征地拆迁工作,拆除梨园的当天是政府通知他们进场施工的”。赔偿标准套用已作废文件贾柯与叶县政府冲突的关键是赔偿标准问题。2023年11月8日前后,负责协商的任店镇党委相关工作人员要求贾柯和公路工程方面各自找评估机构对所占果园进行评估,双方同时找到了河南百信评估公司。一周后,评估公司口头告知贾柯,所占果园评估结果为319万。贾柯表示,因叶县领导不同意按此结果对其进行补偿,也不愿出评估费用,该评估报告烂尾,不了了之。他说,任店镇干部后来表示,只能按零星果木标准补偿18万元。贾柯表示,叶县任店镇政府跟他谈的补偿标准,依据的是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7】33号)按零星果木进行赔偿。他认为自己的果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完全可以认定为经济林。两者的补偿标准相差悬殊。平政【2017】33号文件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用途确定为林地的,其中果树类和林木类中属于经济林的,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相关要求执行。贾柯承包的土地属于耕地,根据该条规定,即使种植大面积的梨树,也只能按照零星果树进行补偿。贾柯对此存在异议。为此,他联系到河南省司法厅。2024年7月19日,河南省司法厅明确给予其答复表示,河南省林业局于2020年11月9日出台《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20】167号),其中明确规定“豫林经【2017】2号”同时废止”,因此,平政【2017】33号文件中关于“土地性质是林地才算是经济林”的规定随之失效。,叶县任店镇党委副书记张强对此回应称,“赔偿只能依据平顶山市33号文来进行。对于河南省司法厅的回复,我解释不了。大学生创业果园被强拆 视频截图“我爸妈和妻子都在埋怨我”2014年,贾柯从河南城建学院毕业后,他称响应叶县县委县政府号召返乡创业,创办占地30亩的梨花庄园农业综合体进行黄金梨果树种植,并成立公司、注册商标实施品牌经营。他表示,自己满怀立足农村创业的梦想,先后通过银行贷款、家人支持和亲友筹措等途径,对梨园持续大力投资,常年在修剪、授粉、蔬果、套袋等重要管理期高薪聘请外地农艺师团队驻园实施精细化管理。用大量发酵农家肥、发酵芝麻饼、骨粉有机肥和生物制剂取代化肥和农药,投入成本巨大。贾柯的品牌“绿珍客”黄金梨曾在市场上卖出过8元/斤的高价,并于2018年通过农业农村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绿色食品认证,2020年步入河南省“知名农产品品牌”行列。他表示,自己的果园已成为当地有名的大学生创业基地,还带动了周边二十多家农户在门口就业,正联系多名回乡大学生在这里共同创业。贾柯果园的生意受到很大影响,营业额几乎腰斩。他说:“很多人不明所以,觉得我们有纠纷,不敢来买梨,隐性的经济损失也很大。虽然绝大部分村民都报以同情和支持的态度,但也有不少人在围观、看笑话。”贾柯果园中种下的天然屏障植物“铁篱寨”被毁坏,果园大门也被拆除。对此,他很无奈。为防止偷梨问题,他曾睡在果园里。贾柯的家里也因梨园一事闹得很不愉快。他说:“我爸妈和妻子都在埋怨我。”大学毕业后,贾柯家中曾为他找过一份还不错的工作,但被当时一心创业的他毅然拒绝了。如今,创业的果园却被强拆,他感到十分可悲。对于上级联合调查组发布的通报,贾柯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称,“希望有个好结果”。延伸阅读男子创业果园被县领导强拆:损失超300万 政府只赔18万近日有媒体报道,在河南叶县,当地政府为修建高速公路征地,在未能达成赔偿协议的条件下对一家果园进行了强拆。19日,果园负责人贾先生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不认同政府定的赔偿金额依据,因为与其实际损失差距太大。当地政府则回应称,对此事会进行积极沟通和协调。20日,“平顶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的因补偿标准争议引发的“叶县强拆果园”一事,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已第一时间成立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贾先生的梨园大学毕业种果树十年被强拆贾先生是河南叶县任店镇人。2014年大学毕业后,他回老家流转了土地,准备种植果树。2015年,贾先生选择在26亩土地上种植韩国黄金梨,并创办了平顶山梨花庄园有限公司。2020年,梨树进入盛果期,其黄金梨品牌成为河南省“知名农产品品牌”。2022年底,当地媒体整版报道了贾先生的果园。曾经的新闻报道2021年,贾先生听说新建的叶鲁高速公路要从果园穿过。公开资料显示,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位于平顶山境内,全长约67.5公里,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批准新增的9条拥堵路段分流路线之一。项目于2021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2022年开始,有施工人员到果园进行测量。政府也发了征占地的通知,征占果园的土地面积约6亩到7亩。不过,双方未能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该赔300万元还是18万元?任店镇政府所拟的补偿标准,依据的是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平政〔2017〕33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下称“平政〔2017〕33号”)。该文件规定,在林地上种植经济林的,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相关要求执行。不过,由于贾先生承包的土地规划用途并非林地,当地政府只是按照“零星果树”的类别对其进行补偿,7亩地补偿款共18万元。零星果树的补偿标准(图源:文件截图)除平顶山市外,河南省林业局在2020年11月9日出台了《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20〕167号)。该《通知》明确废止此前的(豫林经〔2017〕2号)文件,并对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的补偿有新规定。按照河南省林业局的经济林补偿标准,贾先生请评估公司对果园损失进行评估,补偿费用超过300万元。这个数字,与当地政府计算的18万元相差10多倍。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补偿方式(图源:河南省林业局官网)果园围墙大开已无法封闭2024年4月2日,双方尚未达成协议之时,当地政府组织多人对果园部分进行了强拆。9月19日记者联系叶县政府相关负责人,电话未能接通。叶县一官方人士回应记者称,当地政府会就此事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协调。此前,任店镇相关领导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是按照上级指挥部的要求配合施工进行拆除工作,并表示法律上的问题其没办法解释。对于相关补偿适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认为,平顶山市政府的文件明确规定了经济林的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林业厅的“豫林经〔2017〕2号”文件执行,但现豫林经〔2017〕2号文件已经被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废止取代。所以在确认果园为经济林的前提下,相应的补偿标准应当参照河南省林业局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即根据产量乘以价格,再结合是否盛果期乘以相应倍数进行补偿。对于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评估。
9月,贾先生正组织人力对果园里剩余的果实进行采摘,高速公路施工也在进行中。贾先生说,强拆之后果园围墙大开,目前已经无法对果园进行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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