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谈“小过重罚”:罚款时要统筹考虑当事人主观过错、获利情况
近年来,“任性执法”“粗暴执法”“小过重罚”等执法乱象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侵害了公民、企业的合法权益。9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孔祥泉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去年以来,司法部在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方面采取一系列的务实举措,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升。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孔祥泉 图源:国新网孔祥泉表示,下一步还将做好几方面工作。第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刀切”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组织地方有关部门梳理各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清单,集中开展整治和专项监督。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批评建议平台作用,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第二,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督促指导地方有关部门普遍建立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标准,规范行使执法裁量权,切实解决行政处罚类案不同罚等突出问题。第三,规范罚款的设定和实施。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在设定罚款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业特点等因素,合理设定罚款;在实施罚款时,统筹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获利情况,符合过罚相当原则,避免当事人所受的处罚与违法违规的程度不匹配。第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落实执业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执法人员准入和退出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养、专业水平和廉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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