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涉嫌非法长期占用业主公共使用面积
位于新华南街4号小区内的临时附属设施,从1997年建成后至今,被建设银行绵阳市分行占有使用至今,没有给业主补偿一次占有使用费。物业法规定:小区内公共使用面积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要求:
1、建设银行出具使用该公共面积的合法性(如产权等);
2、建行每年支付了多少钱的占有使用费?
3、根据全体业主要求,收回其使用权,建设银行不再占有使用!
8月26日下午,该小区业主代表8人和建行绵阳分行冯勇 陈光 王亦然进行了协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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