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4-8-5 22:19:42

二十大后江苏首“虎”被公诉,涉贪超20年,被控三宗罪

8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消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涉嫌受贿、滥用职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刘捍东刑事责任。刘捍东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65岁的刘捍东,长期在江苏任职,曾任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6年,2018年出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23年1月卸任,4月被查。图为刘捍东资料图,他长期在江苏任职

从钳工到副省部级,卸任3个月后落马

据公开履历,刘捍东出生于1959年8月,安徽舒城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刘捍东一直在江苏工作。早年在江浦县(现南京市浦口区)通用机械厂当了两年钳工,后考上南京师范学院,毕业后在江浦县第二中学任教4年,而后转岗县委办公室调研科秘书,自此进入仕途。他先后任职江浦县县长、县委书记,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浦口区委书记、江宁区委书记、镇江市市长等职。

2012年1月,刘捍东出任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任职6年整。

2018年1月,刘捍东升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23年1月卸任,卸任3个月就被查了。

2023年4月16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捍东是党的二十大闭幕后江苏省的“首虎”。

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今年2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给予刘捍东开除党籍处分。刘捍东被查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图为通报截图

通报称,经查,刘捍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调整提供帮助;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政绩观扭曲,揽权妄为,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刘捍东被查出大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从近年来中纪委查处的案件看,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手段不断变异升级,呈现出更强的伪装性、隐蔽性:

有的获取利益由现金、房产、高档礼品等传统财物逐渐扩大为股份、房屋装修、 有偿服务等财产性利益,腐败的利益形式越来越多元化;

有的领导干部的“白手套”从近亲属等身边人扩大到同学、朋友等 “局外人”,共同受贿人员范围呈进一步扩大趋势;

有的借助 “市场行为”为腐败披上“隐身衣”“护身符”,以民间借贷、 低买高卖等为名,形式上日益“合法化”;

有的减少直接行贿受贿行为, 转而采取设立“影子公司”、由他人代持等方式间接收受财物, 增加收受行为的中间环节,伪装掩饰腐败行为;

有的采取金融运作等高智能犯罪手段掩盖权钱交易本质;

有的在职时为他人谋利但不收受财物,退休后才收受财物,谋利与受贿行为间隔时间拉长形成“期权化”;

此外,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现象,也是腐败问题的新变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曾刊文指出,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迷惑性, 发现和查处难度加大,对治理腐败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要完善反腐败工具箱, 不断提升反腐败方式和手段科学化水平,借助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 揪出隐藏很深的腐败分子。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强化快速反应、联合处置, 加大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甄别和查处力度,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

比5个月前逮捕时,涉嫌罪名多了一项

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刘捍东作出逮捕决定。

据今日的公诉信息,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刘捍东涉嫌三项罪名,比起5个月前逮捕时,多了一项罪名,即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刘捍东被指控的其一是涉嫌受贿罪。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捍东利用担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刘捍东1997年出任江浦县县长,1999年7月江浦县委书记、县长“一肩挑”,任职两年多。检方指控信息显示,刘捍东在江浦县“一把手”任上开始受贿,边贪边升,从正处级岗位一路“带病”贪腐至副省级岗位。这意味着刘捍东被控受贿超过20年。图为刘捍东资料图,比起5个月前逮捕时,他多了一项罪名

其二是涉嫌滥用职权罪。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捍东在担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等职务期间,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免征土地增值税等事项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其三是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捍东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与他人共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

刘捍东曾当了6年的江苏省财政厅“一把手”,刘捍东在任内均多次强调财政系统反腐的重要性。财政部门掌握着财政资金的分配建议权和管理监督权,对于财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刘捍东曾要求江苏各级财政部门,突出制度建设,从而实现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

刘捍东曾表示,健全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体系是从源头上堵塞系统内腐败漏洞的根本之策。他曾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必须依靠财经纪律这一有力武器,指导财政工作,规范财政业务,维护财经秩序。“有的同志错误地认为,只要不进个人口袋,财政资金就可以随意安排。这些问题有的消耗、浪费了财政、经济资源,有的甚至让个人身陷囹圄,给党和人民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一语成谶,刘捍东成了他口中的违纪违法身陷囹圄者。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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