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消费,辱骂游客,还能去云南旅游吗?
2月22日,有游客反映因在云南丽江跟团旅游时未购买玉质手镯,一家5口被导游赶下车。2月24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通报,涉事旅行社被吊销许可证后仍在经营旅行社业务,该局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是监管过程中的疏漏和失误,将会同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就该旅行社无资质经营行为进一步依法查处。注意一下通报内容,即涉案旅行社是被吊销许可证以后,继续无证经营。按照有关法律,这样已经应该是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犯罪,而不是文旅局的行政处理。
云南省一直是我们国家的旅游大省,旅游业也是云南省的五大经济支柱产业之一。
但是云南省文旅市场的混乱,不仅屡见报端,且事件内容还一个比一个离奇。
就比如仅仅2023年7月,一个月时间内云南省就有多起恶性事件上了热搜。
2023年7月8日,云南一名旅游导游的话语被曝光,视频中,只见导游态度十分嚣张,不断辱骂一名游客,“你是不是人?”之类的挑衅言语频出。
据悉,这名女游客的父母开始已经在导游的介绍中买下了一些翡翠之类的东西,于是在后来导游推销鲜花饼时,女孩便制止父母再进行购买,于是遭到导游辱骂,并多次打掉游客的手机,并扬言将女孩扣留。
2023年7月9日,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导游叫停,引发网民关注,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立案调查,对该旅游团罚款十万元。2023年7月10日,云南的一个导游在车上向游客介绍的商品竟然还是违禁物品,他告诉游客在比较偏远的地方购买后可以在昆明出售,价钱可以翻四十倍,暗示游客要买什么东西。其言语间都是引诱游客购买商品的意图,而且其推销的东西还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
2023年7月13日,又传出一名女游客反映他们4人报团从外地到云南旅游,因不购物被导游辱骂搅屎棍。7月20日,网友再曝出云南昆明旅游团的导游要求强制消费,不消费就下车等言论的视频。发布视频内容显示,在一辆大巴车上,坐满了游客,一名身穿绿色上衣的导游一上车就对游客说“跟我走是一定要消费的,放心不会让你倾家荡产的,如果不跟我走的,我现在立马将行李舱打开,你们下车,我没时间等你们了”等言论。
但没想到的是,这次这个导游遭到了游客的一致抵制,全车的游客都下了车,让人直呼痛快。27号,相似事件又发生了,此次的导游言行更为极端。
在视频中,一名导游大放厥词,对游客说“我就是要赚你们的钱,如果赚不到,不是你死就是我死”,令人大跌眼镜。
导游这个职业很奇特,其收入不是来自于雇佣自己的旅行社发工资,也不是靠带旅行团的按人头收取的服务费,而是通过将游客“引导”到购物店,从游客购买额里拿回扣佣金。
在旅游热点地区,购买翡翠珠宝、乳胶床垫等等热门商品,回扣佣金普遍在50%以上。
因此,遇到带一个出手大方的旅行团,一天就能获得几万元到十几万元的收入。
另一方面,《导游证》的获得又非常容易,只要死记硬背一些题目,刷刷题库就能考下来。
有了《导游证》去全国绝大多数景点都能免门票,以至于很多人自发考证,就是图个旅游方便。
这种低门槛,高收益,也就激发了一些动机不良的坏人,加入到导游的队伍里,一旦有可乘之机,就会对游客下黑手。对于这种导游带队强制消费的情况,在全球所有的旅游国家也都是管理难题。
目前国际上对付黑导游最有效的手段,就是重罚。
但是我国法律法规是以宽松为主基调,尤其像文旅行业更是以“协会自律+行政处理”为手段,对黑导游几乎没有任何震慑力。
另外,文旅景点都是一次性的体验消费,即便违法者被处罚,也已经无法挽回游客损失的时间、精力和心情。
只有通过更新升级立法,一旦坐实黑导游的行为,就要实施“惩罚性没收财产”,将黑导游罚的“倾家荡产”,让强制消费成为高危犯罪,才能真正保障游客的权益。
你赞同将强制消费纳入《刑法》吗?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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