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4-2-7 11:36:34

南京一新娘与网友发生关系,本以为你情我愿,却掉甜蜜陷阱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只有有裂缝的墙脚才会被人撬,但这只是表面上的,很多人都忽略了这些事所带来的后果,被苍蝇叮的蛋最后会坏掉,被撬的墙也会轰然倒塌,同时苍蝇也是人人喊打,撬墙脚的人也必定会受到惩罚。

做人也是这样,如果你没有一颗与小人为伍的心,那么小人就不会有机会进入你的生活,而一旦你露出破绽,那么趁虚而入的往往都是小人,到最后,其实吃亏的还是自己,就比如2006年南京的这起案子,新婚女子与他人约会,最后让自己备受折磨。这名风流的新娘是吴女士,23岁,当时刚与丈夫结婚不到一个月,两人正是甜蜜的时候,但刚结婚,吴女士就开始嫌弃丈夫不懂浪漫,性格太木讷,丈夫对此也无可奈何,他的性格天生如此,一时间想要改变根本不可能,尽管他已经在努力朝着吴女士要求的那样做出改变,但还是太迟了一些。

因为丈夫无法满足吴女士的情感需求,于是她就开始在网络上寻找刺激,从而就认识了25岁的刘某,刘某是个擅长花言巧语的人,仅仅几句话就把吴女士哄得心花怒放,甚至还不顾自己刚刚组建的家庭与刘某谈起了恋爱。

不久之后,两人就见面了,但刘某其实除了会哄女人开心外简直是一无是处,他是个无业游民,而且好吃懒做,但吴女士根本就不在乎这些,她需要的只是刘某的甜言蜜语,只有刘某才能满足她对激情的需要。见过几次面之后,两人就去宾馆开了房,然后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而且吴女士还应刘某的要求让他拍下了私密照,因为她觉得这样很刺激,但她万万没有想到,她此时已经掉进了刘某设下的圈套中。

原来刘某正愁着没钱花,正好这时候吴女士自己就送上门来,他拍下这些照片正是为了从吴女士身上弄点钱,一开始他试探性地找吴女士借了500块钱,本来他的计划是,如果吴女士不借,他就拿照片威胁,但吴女士很爽快地就给了他500块,而且没让他还。

尝到了甜头之后,刘某的胃口便大了起来,没过几天,他又找吴女士借1000块,但吴女士手头上的钱也不多,而且她根本不敢找丈夫要,于是她就拒绝了,紧接着,她就收到了刘某发来的私密照。吴女士看到照片后,心里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接着刘某就开始威胁她,如果吴女士不给钱,他就拿着这些照片去找她的丈夫要,这下吴女士慌了,只能乖乖把钱打了过去,随后她要求刘某删掉照片,但是刘某不肯。

这时吴女士意识到,刘某很有可能还会来找她要钱,果不其然,几天后,刘某再次狮子大开口,张口就是5000块,可吴女士根本拿不出来,她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三千来块,除去花销,根本就剩不下多少。

但是刘某又开始拿着照片威胁她,吴女士深知,就算这一次给了,刘某还会来要,这只会是一个无底洞,于是她犹豫再三,最后报了警。警方听完吴女士的描述之后,只感觉一阵无语,这完全就是吴女士自作自受,但刘某已经涉嫌违法犯罪,警方自然不会坐视不理。于是在警方的授意下,吴女士假借取钱将刘某约了出来,随后,潜伏在一旁的警员将刘某逮捕,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经过审问,刘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向吴女士道歉,还保证会删除照片,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金额2千元至5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在本案中,刘某虽然只从吴女士手中敲诈到了1500元,但在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中,一般是以犯罪嫌疑人计划敲诈的数额来决定的。

刘某三次向吴女士敲诈,涉案金额达到了6500元,符合立案标准,而且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刘某构成敲诈勒索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刘某免不了要受一番牢狱之灾,而吴女士出轨的丑事也肯定是瞒不下去了。不知道她的丈夫知道这件事后会如何做出选择?我想一般人是不会对这种事保持容忍的,吴女士也只能自食苦果,但这又是何必呢?明明她已经有了家庭,但她却贪图一时的激情,最后将自己推进了火坑。

退一万步讲,她应当知道刘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既然能做出这样的事,那么就证明他在道德上是一个失败者,与这样的人打交道,他不害你都算是好事了,而吴女士仍然执迷不悟,为了听几句甜言蜜语就自己走进圈套。

同时吴女士自己也不是一个无缝的蛋,如果她洁身自好,将心放在家庭上,她又怎么会被刘某这样的人坑害?总而言之,吴女士也不过是在自作自受罢了,既然做了这样的事,那么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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